- 索引号:006382193X/2017-1262754
- 发布机构:司法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12-30
- 公开日期:2017-12-3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一、会议基本情况
2018年12月30日下午,我局组织各基层司法所所长、基层股股长召开12月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会议由副局长黎锡清主持,分三个方面进行:一是听取各基层司法所长12月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二是副局长黎锡清就全年矛盾纠纷排查情况进行了通报;三是局长徐忠乐就下一阶段工作作部署安排。
二、排查调处结果
全县各调委会2017年12月共排查出矛盾纠纷490件,调解矛盾463件,调解成功463件,其中:婚姻家庭纠纷107件,邻里纠纷80件,房屋宅基地纠纷0件,合同纠纷55件,生产经营纠纷0件,损害赔偿纠纷44件,山林土地纠纷155件,征地拆迁纠纷2件,环境污染0件,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0件,其他劳动争议纠纷0件,旅游纠纷0件,电子商务纠纷0件,其他消费纠纷0件,医疗纠纷0件,道路交通事故纠纷4件,物业纠纷0件,其他纠纷16件。(复杂矛盾纠纷22件,防止群体上访5件,防止民转刑2件,防止群体性械斗0件)
三、纠纷典型案例
2017年12月19日,范某带着老伴来到华容县新河乡调委会,满含热泪的说:“太感谢你了,我家的家务琐事,经你们一调解,从此我们再也不用担心赡养费没着落了”。
范某和老伴是新河乡南堤村十组村民,今年都快80岁了,共生育8个子女,现均已成家立业,也都不在跟前,唯独在镇上教书的大儿子范某某。几个子女商量每人支付2000元供养俩老,但大儿子一直与父母有嫌隙,多年来不曾来往,更未支付过赡养费。但近年来,范某俩老身体越来越不好,吃药打针是经常的事,儿女给的钱很难维持生计,俩老只能上门找大儿子索要赡养费,却吃了闭门羹,俩老十分心痛。
范某听说新河乡调委会调委会能调解赡养纠纷,范某于10月9日上午来到了新河乡调委会。经过调委会了解情况后,调委会工作人员立即与范某的范某某联系,定于10月9日下午来新河乡调委会调委会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调委会工作人员首先从法律的角度阐明,赡养父母是儿女应尽的义务,然后就双方之前的矛盾进行调解,在工作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调解中,范某某表示愿意出赡养费,但由于自己买房了,家境不富裕,希望能适当减少。
虽然第一次调解未成功,但通过两边化解,调解员感觉双方都有较强烈的调解意愿,10月31日,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了第二次调解,就怎样赡养进行讨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范某某于每年11月底支付1500元赡养费给其父母。一起关于赡养协议的履行纠纷在新河乡调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近1个月的耐心调解下,终于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四、下一阶段工作
在新的一年里,我县将继续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着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力构建社会和谐稳定。1月人民调解工作思路如下:一要加强信息预防。各司法所、调委会要建立矛盾预警信息收集制度,制定调解员职责,落实责任,从抓早、抓小、抓快着手,随时关注、掌握和收集有关矛盾纠纷信息,解决问题,消灭隐患,防止形成矛盾纠纷。二要加强普遍预防,采取普法宣传,举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增强广大群众守法意识和明辨是非能力,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三要采取“四超前”措施,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即:围绕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超前介入,预测工作建在预防前,预防工作建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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