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193X/2015-1145547
- 发布机构:司法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5-06-26
- 公开日期:2015-06-2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2015年华容县司法局“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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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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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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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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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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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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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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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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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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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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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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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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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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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20辆摩托车的维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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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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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②“三公”经费预算数、决算数。预算数指单位计划数、决算数是指单位实际支出数,包括用年初预算、非税收入、年度追加、专项工作经费等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③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中央“本届政府任期内 ‘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要求,务必从紧开支“三公”经费,尽量压减,不得超预算开支,原则上做到“三公经费”当年决算数不超过当年预算数,当年决算数低于上年决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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