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193X/2020-1672224
- 发布机构:县司法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03-10
- 公开日期:2020-03-1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法律援助中心2020年工作规划
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我县本年度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
1、丰富宣传载体和宣传形式。法律援助宣传工作要与普法宣传工作、志愿工作相结合。利用“普法宣传月”、“安全生产月”、“6.26”国际禁毒宣传日、敬老月、“12.4”宪法宣传日等活动载体,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志愿者人多面广的优势,采取设立法律咨询台、悬挂横幅、陈列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发放免费小扇子、新年年历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民法》、《物权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法律援助条例》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
2、以案释法、以案促宣。狠抓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把每个案件办成精品案件,以案释法,以案促宣,加大典型案件的宣传报道,树立法律援助扶危济困的正面形象,扩大法律援助的影响力,实现口碑相传,培养和强化群众主动寻求法律援助的意识,让他们真正了解法律援助制度,在遇到问题时想到运用法律援助制度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通过成功办理援助案件,向老百姓讲述身边由法律援助真实案件改编的感人故事,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达到以案释法、以案促宣的实效。
二、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受案范围,方便群众依法维权
结合县情,要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拓宽法律援助范围。要将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就业、就医、就学、社会保障、婚姻家庭等领域的法律问题,着力提高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覆盖率。利用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不断优化法律援助服务模式,借助信息技术,实现立体化、全地域的普惠、便捷、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构建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各法律援助站为补充的法律援助网络服务体系,实现县法律援助中心与乡镇法律援助站上下联动,并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微信群全覆盖,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为弱势群体减少诉讼成本,方便困难群众就近获得法律援助服务,真正实现法律援助服务“零距离”、“零等待”。
三、进一步优化便民措施,加强案件质量管控
一是细化法律援助便民措施,畅通助残扶残、农民工、军人军属等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依托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设立法律援助窗口,在县人武部、退役军人事务局、民政局、信访局、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县法院、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室,便于群众就近就能办理法律援助申请;二是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将法律援助延伸到乡村,实现法律援助全覆盖,便捷受援人随时就地都能申请法律援助;三是完善法律援助操作规程、工作职责内容,提升法律援助宣传和接转功能,简化手续、优化便民服务措施,方便群众及时快捷获得法律援助;四是发挥部门联动优势,积极主动与信访、财政、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住建、卫计、市监以及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做到信息互通、工作互动,更好地实现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行政执法的衔接,优化信息、交换渠道,紧盯苗头性、倾向性的欠薪、拆迁补偿、群体性案件及时介入,引导当事人依法走向维权道路。
二是严把案件质量关。建立案件办理质量监控制。通过“三三五”模式加大对援助案件的流程管理。即落实“三项制度”: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加强“三个环节监控,对援助前、援助中、援助后等三个环节加强办案质量管理,强化办案监督;在“五性”上见成效,即从“服务能力的可靠性、服务行为的规范性、及时性、有效性和受援人的满意性”等五个方面下功夫,着力解决法律援助办案质量问题。建立案件后续服务制。结案后,要对案件及时进行回访,对需要后续帮助的受援人发送信函或上门走访,掌握法律援助案件的执行情况,确保办案实效。一是发放“法律援助案件服务质量监督卡”,对法律援助案件实行跟踪回访;二是对法院判决或调解分期给付的已结案件进行登记造册,适时了解履行情况,及时提醒、帮助受援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强制执行。
三是提高接待咨询质量。要把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咨询窗口建设成了解民情、化解民怨、促进民和的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平台,前沿阵地。要通过人性化的服务,做亮窗口,做实服务,做大品牌,使“法是尺、律是度、援是阳光、助是雨露”的法律援助精神深植民心。
四、进一步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加大律师辩护权利保障
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精神,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力促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落地见效。一是加强与法院、律师事务所的协调与衔接,通过逐步提高刑事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引导社会律师积极主动参与刑事案件辩护;二是加强对专职援助律师的培训,充实完善承办刑事案件辩护律师库,为每一名律师有侧重的确定一个方向,指派案件时,充分考虑律师的业务专长、执业水平及履行义务量,将法律援助义务与自愿相结合,做到合理分配,有的放矢;三是建立刑事法援调配机制,争取“点援制”实施;四是严格规范工作流程和案件回访制度,力促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顺利展开。
五、进一步加强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以农民、农民工法律援助为重点,切实维护农民、农民工合法权益
1、除对农民工工伤、讨薪案件实行应援尽援外,对农民工及其家属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征地拆迁中侵害农民权益、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等案件和假种子、假农药、劣质地膜、化肥等坑农案件,也要放宽经济困难标准,积极受理。
2、要依托农民工岗前培训班,做好农民工维权工作的衔接和培训,对农民工、农民工留守亲属法律援助案件做到应援尽援。
3、开展好年末岁初针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为你讨工钱行动”,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