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193X/2019-1650227
- 发布机构:县司法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9-09-12
- 公开日期:2019-09-1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开展司法鉴定、公证、法律援助
仲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司法鉴定、公证、法律援助、仲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的工作部署要求,着力解决司法鉴定、公证、法律援助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局无仲裁职能),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司法鉴定、公证、法律援助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为确保工作实效,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十一届纪委四次全会关于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部署,结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抓紧抓实专项整治,不断增强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目标任务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坚决破除司法鉴定、公证、法律援助机构和人员吃拿卡要、不按规定收费、违规办理业务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开展排查摸底、全面整改、督促检查,加大打击惩处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公共法律服务队伍,为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三、整治内容
1.司法鉴定方面。在司法鉴定中吃拿卡要,与委托人存在利益往来,接受委托人或相关人员的吃请或礼金礼品;违反司法鉴定收费管理规定,违规乱收费;违反《司法鉴定程序规则》从事司法鉴定活动,故意做虚假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司法鉴定委托。
2.公证方面。违反规定办理公证业务,与当事人存在利益往来,接收当事人吃请或礼金礼品;违规收取公证费用,不开票、少开票谋取私利,以及未严格执行司法部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规定,即:为未查核真实身份的公证申请人办理公证,办理非金融机构融资合同公证,办理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全项委托公证,办理具有担保性质的委托公证,未经实质审查出具公证书。
3.法律援助方面。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或者拒绝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公职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违规领取办案补贴,或从事有偿法律服务。
四、方法步骤
(一) 工作部署(7月10日-7月15日)
召开司法鉴定、公证、法律援助负责人会议,迅速将精神传达下去,要求各单位自清自查,及时发现问题。
(二) 自清自查(7月20日-7月25日)
以“办精品案、办优质案、办老百姓的满意案”为目标,从关注民生着手,严格按照案件质量评估标准,对每一个案件进行评估打分,对每一件案件实行回访,对每一件案件补贴或成本费用审查,公开法律服务投诉电话,方便群众随时举报违法违规行为。
(三) 组织整改(7月26日-8月5日)。
县司法局要对各法律服务机构在自清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限期整改。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法律援助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股长任办公室主任,全面部署落实专项整治工作。
2.建立长效机制。要对专项整治中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制度漏洞和工作短板,注重在源头治理、效能提升、制度纠偏上下功夫,积极堵塞漏洞,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制度。
华容县司法局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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