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193X/2019-1540127
- 发布机构:县司法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9-05-08
- 公开日期:2019-05-0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我局现有工作人员64人,其中行政编制48人,依法治县办全额拨款事业编制9人,县公证处自收自支事业编制2人,政府购买法律服务专干5人;目前工作人员分布:乡镇司法所(含田家湖生态新区)28人,局机关25人,县依法治县办3人,县公证处2人,抽调扶贫工作队和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队4人,状元湖拆迁指挥部1人,县信访维稳1人。
一、我县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现状
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应在人民调解服务、社区矫正社会服务、安置帮教服务、法律援助服务和其他社会法律服务五个方面购买法律服务。
一是购买社会化服务。近两年我局购买了长沙大本心理咨询公司和岳阳幸福心理咨询公司的心理矫治服务,购买了中国联通华容分公司的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社会服务。
二是购买法律服务专干。2017年,我局采取政府购买服务途径配置社区矫正专干和人民调解专干5名,社会反响良好,为基层司法行政和当地社会稳定、经济发展都起到了重要的补充作用。。
二、亟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途径配置法律服务专干
1、工作任务的需要。因编制总量的控制,我局在编干部数量有限,15个乡镇基层司法所(含田家湖生态新区)一线工作人员只有23人,平均每所不足2人,却要长期承担300人左右社区矫正和每年5000例左右人民调解案件任务,基层司法行政担子十分繁重。局机关人才流失也比较严重,法规股因一名干部通过司考调至市局,股长抽调扶贫工作队,全股平时没有一人上班;政工人事股目前只有股长一人,其他股室平均也只有2-3人。
2、信息建设的需要。随着社会进步,司法行政信息化程度越来越高。我县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普遍年龄偏大,不会操作计算机和现代化的矫正设备,导致我局信息化建设硬件虽然基本到位,但因缺少操作人员而滞后。
3、综治考核的需要。在2018年度综治考核中,我局因未购买人民调解服务专干被扣除1分,因缺乏操作人员导致社区矫正信息录入和管理滞后被扣除1分。
三、建议
为确保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进一步推进我县依法治县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长远发展,巩固和发展“全国法治县”创建成果,建议2019年通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途径配置社区矫正专干和人民调解专干2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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