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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司法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10-22
  • 公开日期:2018-10-2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法律服务市场现状与需求
来源:司法局   2018-10-22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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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县位于湖南省北陲,岳阳市西境,北倚长江,南濒洞庭,是典型的主产粮棉的湖区农业大县,总集雨面积1606平方公里,人口72.46万人,现辖14个乡镇、3个管理区、161个建制村及42个社区。近年来,随着全县经济的飞速发展,社会矛盾日益增多,我县法律服务市场已明显跟不上时代发展的需要。

一、现状分析

1、法律服务市场构成。我县现有律师事务所1家,执业律师6人;法律服务所3家,法律服务工作者30人,其中社会法律工作者13人,公职法律工作者17人。

2、法律服务市场需求。2017年县人民法院共审理案件约2500件(含刑事案件289件,民事案件2101件),其中婚姻家庭抚养类679件,人身损害类390件,劳动争议类119件,其他类约1300件,且呈逐年上升趋势。

3、公共法律服务现状。我县自2014年以来,每年受理的法律援助办案量均在320件以上,并逐年增加。由于律师资源有限,法律援助案件85%由县司法局公职法律服务工作者来承担。在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中,往往有多个被告人,而我县仅有一家律师事务所,律师人数太少,难以满足法律援助案件对辩护人的需求。我县法律援助中心在县看守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信访局等单位设立了9家联络工作站,需要律师驻守值班,由于律师资源严重不足,难以满足现实需求。另外,我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14家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需要律师值班,一乡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无法实现。

二、存在的问题

1、律师小康考核指标难实现。按照省定律师小康考核指标规定“每万人口拥有律师”达1.5计满分,按此指标考核,我县应拥有律师数为111人。而我县现在仅有社会律师6人,只达到省定考核指标的0.054%,每年具有华容籍考取执业律师资格证的都注册到了市以上或外省市,基本上未在本地执业,要达到省定目标很难实现。实际上,绝大多数农业县、边远县均存在这种情况。

2、公共法律服务案件难完成。目前我县从事公共法律服务的主要力量是从事基层法律服务的公职人员,但司法部第138号令《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规定:除教育科研部门工作,民营企业工作或者务农的人员,可以兼职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外,其他人员都不得兼职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基于此岳阳市司法局《关于对不符合兼职条件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清理工作的通知》,将具有公职人员身份的法律工作者排斥在执业活动之外。而我县从事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主要依靠这些具有公职人员身份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其中仅法律援助案件85%都要靠他们来完成,且短期内无法改变。

3、基层法律服务难维持。一是人员少。我县基层法律服务已六年未进行资格准入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人员近年来只减不增,全县近73万人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只有30人;二是经费难兑现。根据规定,法律援助办案经费要据实报销,但实际操作中很难兑现,不论是社会律师还是公职律师办案积极性都不高。

三、对策与建议

1、取消县级律师小康指标考核。县级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人员,在取得执业资格后,大部分前往大中城市及经济发达地区从事执业活动。留在县城的一般是中老年人员,所以形成了人员少,人难留的局面。考核指标应当充分考虑城市与农村、经济发达地区与非发达地区的现实情况,取消对县级律师小康指标的考核。

2、规范基层法律服务人员执业。区别对待农业县、边远县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的执业活动,准许其注册,但规定其只能从事法律援助等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不得从事有偿服务,由省厅出台具可操作性的基层法律服务办案补贴实施细则。

3、提高县级法律从业力量。一是在制度上放开大型律师事务所在县级的市场,允许其在县级设立分所、办事处或工作室。我县引进了一家大型律师事务所,计划在城区结合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的建设成立一个工作室,目前场地、办公设施均已完成,但由于律所执业制度的约束一直未开业运行。二是增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数。定期对具有一定法律专业知识但又无法参加司考的农村基层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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