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193X/2016-1145521
- 发布机构:司法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6-05-26
- 公开日期:2016-05-2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提升我县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掌握和防范法律风险,根据市局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今年上半年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法治状况检查工作。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司法行政机关及局直属单位在法律顾问的协助下,对本单位自2013年以来依法行政、依法执法、依法履职的法治状况特别是现状进行全面“体检”,掌握本单位法治健康状况,发现“疾病”和隐患,分析“病根”,开出“处方”,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建立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以法治的健康助推司法行政事业健康发展,推进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政府建设。
二、项目重点
本次“法律体检”旨在对各单位近三年来的执法及履职状况特别是现状进行重点检查。检查项目及重点如下:
(一)本部门、本单位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特别是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刑罚执行的活动,重点检查社矫人员的调查评估、交付接收、矫正小组成员责任、外出管理、日常监管、心理矫治、考核奖惩等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
2、司法行政系统的行政执法活动,特别是法律服务管理(律师、公证、法律援助、法制宣传、司法鉴定、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等),举报投诉处理和信息公开等情况。
3、司法行政系统内部管理的涉法事项,特别是土地和房屋等固定资产的登记与管理,单位工程的招投标、报建、安监、质监及竣工、备案、验收等基本流程,财政转移专项资金使用、消防、安全保卫、政府采购、收费(政府收费项目以及法律服务收费项目)、法人登记、印章管理、档案管理、保守国家秘密、公务员身份确认与招录等情况。
- 重大决策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以及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情况,对外合同、内部劳动(劳务)合同、法律文书制作、执法管理制度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以及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等情况。
-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重要执法事项的实体、程序、文书制作、自由裁量权的决定与行使等情况。
-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纠错率、改判率和维持率等办理情况,行政赔偿工作适用和执行等情况。
- 信息公开、投诉查处、信访的实体、程序、文书制作等情况。
- 法制工作部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机制等情况。
- 本部门、本单位目前存在的其他法律问题和风险。
各股室应当对照本工作方案中所列重点检查项目,结合本股室实际情况增加检查项目及重点,逐一检查到位并形成自查报告。
三、方法步骤
(一)制定方案。在局党组的领导下,由局政策法规股牵头,办公室、人事股、财务室、监察室参与,局机关各股室协助,制定法治状况检查工作方案。
- 单位自查。各单位对照检查项目及重点检查内容,结合本股室实际情况增加的检查项目及重点,逐项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要客观真实地反映本股室现有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并将有可能引发重大问题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予以特别说明。
(三)局组成法治状况抽查组,对局机关各股室法治状况进行抽查。市局也将对局机关、部分局直单位和县区司法局进行抽查。抽查时重点检查自查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准不准、自查的责任心强不强,特别是要查找没有自查出来的重大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深入分析“病根”,并有针对性的提出化解法律问题与风险隐患的意见。
(四)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在自查与抽查工作结束之后,各股室应对存在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进行深入分析,逐一提出“治疗”整改方案,建立相应的风险防范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从近年依法行政的工作检查情况来看,我县司法行政系统存在的法律问题特别是风险隐患不容忽视,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部署开展法治状况检查工作是非常重要、非常必要、非常及时的。各股室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法治状况检查工作是确保司法行政事业健康、科学发展的重要基础保障,是司法行政机关履行好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律宣传职责的必然要求,是司法行政机关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严格按照本方案的部署要求抓好法治状况检查各项工作落实。
(二)加强领导。法治状况检查任务重、要求高、时间紧,精心组织,我局成立法治状况检查领导小组,局长担任法治状况检查领导小组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法治状况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规股,办公室成员由局法规股、办公室、人事股、监察室负责人组成。各股室要按照统一部署,加强协调配合,对于自查、抽查中不认真负责导致没有发现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并由此产生严重法律问题的单位和检查人员,要追究责任。
(三)真抓实查。这次法治状况检查,覆盖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涉及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及存在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内容多、范围广,检查中要对照项目重点逐项进行检查,既要全面“体检”,又要突出重点部位检查,对问题多的部位要重点检查,特别是要发现“疾病”和隐患,找准“病根”。不得隐瞒问题和风险隐患,更不得养痈遗患甚至讳疾忌医。自查和抽查报告要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特别是存在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
(四)着力健康发展。要立足现状,着眼长远,各单位针对这次“体检”出来的问题和风险隐患,要深刻分析,区分责任和轻重缓急,及时、全面“治疗”整改,切实化解存在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并建立法律风险防范的长效机制。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针对这次法治健康体检情况,加强法治健康风险防范工作。要通过完善相关制度、优化机制,强化工作落实,提升法治能力和水平,增强自我“保健”能力,确保司法行政事业健康、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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