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193X/2013-1145484
- 发布机构:司法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3-10-08
- 公开日期:2013-10-0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司 法 局 学 习 制 度
一、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
二、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想结合。每月机关干部职工集中学习2次,由人事股负责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要合理利用时间,每天坚持学习1至2个小时。
三、每年度的学习计划由人事股制定并组织实施,对学习情况定期进行讲评和督查。
四、机关干部职工每月写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不少于1篇。
五、学习笔记、心得和考试成绩纳入个人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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