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193X/2013-1145482
- 发布机构:司法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3-09-17
- 公开日期:2013-09-1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司 法 局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一、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实行大额开支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坚持票款同行、收支两条线,严格审批程序,一切财务开支,必须由经办人签字,纪检组长审核,分管财务领导审批。业务性开支还需由分线负责人审核后再由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局财务收支情况每季度在全局干部会上公开一次。
二、实行办公用品统购制度,办公用具,实行统一安排,添置办公用品,由各股室处事前编具计划,经分线负责人签字,值班负责人同意后,再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并建立健全领用登记手续,人员异动时办公用品不准异动,更不准擅自搬离;专业书籍,一律登记造册,由股室处专人保管;各股室处打印,复印材料和投递邮件须经办公室登记审核把关,打印费一个月结一次帐。
三、公务接待制度。一切招待坚持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标准。各线工作来客招待必须由各股室先报告分线负责人再到办公室申报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统一结算。殡仪馆局内部的悼念由工会签单,对局外的由办公室签单,其他人员一律不许签单。各线不得自行安排、自行签单。基层司法所到局机关办事的用餐人员由基层股到办公室报告后,到指定地点吃工作餐,原则上不安排陪餐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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