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193X/2015-1145455
- 发布机构:司法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5-01-05
- 公开日期:2015-01-0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一、解答法律询问
(一)简易法律咨询 免收
(二)(1)不涉及财产关系 5-10元/件
(2)涉及一般财产关系 10-30元/件
(3)涉及商业性财产关系 15-50元/件
二、代写法律事务文书
(一)申请、声明、委托书及其他一般文书 30-50 元/件
(二)起诉状、上诉状、答辩状、申诉状及其他诉状和申请仲裁书等 50-80 元/件
(三)家产分单、遗嘱、赠与及其他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文书 60-100 元/件
(四)民事合同、契约 70-100 元/件
(五)涉外法律事务文书 100—200 元/件
三、代理参加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
(一)代理民事诉讼
(1)不涉及财产关系 200—2000 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依照争议标的在规定的比例幅度内分段累计收费:
争议标的额 收费比例
5000 元及以下 200 元/件 5000 元以上—1 万元 4-5%
1 万元以上—5 万元 3-4%
5 万元以上—10 万元 2-3%
10 万元以上—50 万元 1-2%
50 万元以上—100 万元 0.5-1%
100 万元以上—500 万元 0.1-0.5%
500 万元以上 0.05- 0.1%
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案件,可以在标准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 3 倍。
(二)代理刑事自诉案件的: 300-500 元/件。
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案件,可以在标准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 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 5 倍。
(三)代理行政诉讼,按下列标准收费:
(1)治安行政案件 200 元/件
(2)劳动争议案件 300 元/件
(3)专利行政案件 400 元/件
其他行政案件,由双方协商收费。有财产争议的,按民事案件中涉及财产 关系案件的收费标准收费。
四、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一般法律事务 150 元/件
(二)资信调查、咨询建议书、法律意见书、涉及经济关系的法律事务 300 元/件
(三)审查、起草、修改经济合同、章程,参加项目谈判,根据实际工作量或按合同标的数额的一定比例由双方协商收费。按合同标的收费的标准是:
10 万元以下 1—2%
10 万元以上—50 万元 0.5—1%
50 万元以上—100 万元 0.3—0.6%
100 万元以上 0.1%
(四)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参照代理民事诉讼中涉及财产关系案件的收费标准收费。
五、担任法律顾问
担任法律顾问,根据其工作量的大小、复杂程度和法律顾问的职称、信誉 度等,由委托双方协商收费标准。
六、主持调解纠纷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 100 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下列比例实行收费:
争议标的额 收费比例
5000 元及以下 100 元
5000 元以上—1 万元 3%
1 万元以上—5 万元 2.5%
5 万元以上—10 万元 1.5%
10 万元以上 0.5%
七、办理见证事项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 80 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下列比例实行收费:
见证标的额 收费比例
5000 元及以下 50 元
5000 元以上—1 万元 1.5-2%
1 万元以上—5 万元 1-1.5%
5 万元以上—10 万元 0.5-1%
10 万元以上 0.5%
八、协助办理公证事项 按公证业务收费标准收费。
九、其他法律事务
参照前述最近似项目的标准收费。
十、上述收费标准从 2008 年 1 月 10 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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