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5765721591/2025-2280637
- 发布机构:县统计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1-06
- 公开日期:2025-01-0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2024年,华容县统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新修正《统计法》精神和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依法履行统计职能,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开展了学条例防造假活动和《统计法》集中宣传
根据整改要求,我县于8月底开展了“学条例·防造假”行动月活动,重点加强了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39条涉统计部分的学习。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乡镇通过各类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出台相关文件。以“9.20”统计开放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契机开展了《宪法》《统计法》集中宣传活动,设置展版三块、横幅一条,加强了新修正《统计法》学习宣传,向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企业发放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000余份。建立了统计法进党校长效机制,连续四年邀请市领导来我县以“加大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力度,为高质量发展提供统计保障”为主题在党校授课。
(二)推进了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
进一步推进乡镇(园区)省级规范化建设,11个乡镇在制度管理、办公场所、经费保障等八个方面实现规范化建设。建立了基层统计人员信息库,加强了统计业务知识、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执法检查技能培训,全年完成轮训600余人次,且已具备独立开展统计执法能力。加强了电子统计台账软件安装培训,指导全县规上企业(项目)按要求建立电子统计台账。
(三)加强了统计数据检查核查
统计联合各行业主管部门深入企业、园区现场开展上门指导服务,对新入库企业(项目),现场核实情况。开展国家专项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回头看”,对不达标的企业(项目)予以清退。强化“五经普”全流程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普查登记过程中存在的数据差错,确保了普查数据质量。
(四)建立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体系
2024年落实了国家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国家统计执法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未巡先改等工作。建立了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每季度向市统计局报告工作开展情况。相关部门均建立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对华办函〔2024〕6号文违反统计法精神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以两办名义印发了调整通知。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在法治理论学习和中央统计改革文件贯彻领会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在推动提升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仍存在统计人员法治意识淡薄情况,需进一步加强统计法治宣传;县级统计局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力度还不够。
三、2024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不断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通过主持召开局党组会、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新修正《统计法》等法律法规,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有关任务;贯彻落实国家统计执法反馈意见整改、普法、执法等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调研,带头撰写署名文章等。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抓好中央文件贯彻落实
持续做好《意见》《办法》《规定》及新修正《统计法》等的再学习再贯彻;提升统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服务县委、县政府宏观决策;加强统计监督体制机制建设,推动协作配合向纵深发展。
(二)提升统计依法行政水平
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健全统计法规制度体系;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制度,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整改;加强统计领域信用建设,提升“诚信统计”品牌影响力。
(三)营造良好法治生态环境
充分利用统计业务培训会、统计法治专题讲座开展普法宣传,全县统计系统干部职工参加统计法及业务知识培训,每年两次以上;通过公益广告、“送法上门”、大型集中宣传活动等形式强化宣传,让依法行政、依法履责家喻户晓、干群皆知。
(四)发挥统计执法震慑作用
压实部门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夯实部门基础数据质量;强化统计执法管理与监督,注重执法成果运用,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确保过罚相当、公平公正;结合巡察开展统计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充分发挥巡察监督利剑作用。
华容县统计局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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