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5765721591/2023-2096791
  • 发布机构:县统计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8-07
  • 公开日期:2023-08-0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2023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国家统计局   2023-08-07 15:15
浏览量:1 | | | |

  根据《关于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6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号)要求,2023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2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日期均定为10月29日(星期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 0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 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 0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 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注: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 0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注: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二、考试大纲

  2023年统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继续使用2021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门户网站主页“政务服务”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fw/tjzyjszgks/ksxx/)。

  三、考试报名和资格审查

  2023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国统一报名平台为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各地考试报名开通时间请关注各地考试报名网站。

  2023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要求,认真落实一次性告知、报考资格核查、日常监管、不实承诺处理等重点环节工作,进一步健全告知承诺制配套措施,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完成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工作。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自2023年报名起,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将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和中国人事考试网适时发布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信息,有意报名的考生请关注相关信息,或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进行电话咨询,联系方式详见http://www.stats.gov.cn/fw/tjzyjszgks/zxbm/202302/t20230215_1905930.html。

  四、考试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查询服务将于2024年1月在网上开通,届时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查询考试成绩。全国统计考办在考试成绩查询服务开通后40日内受理各省级统计考办提交的考生成绩复核查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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