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5765721591/2023-2025191
  • 发布机构:县统计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1-01
  • 公开日期:2023-01-0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国家统计局公告
来源:国家统计局   2023-01-01 10:31
浏览量:1 | | | |

国家统计局公告

 

2023年第1

 

  为真实准确地监测和反映我国的就业状况,为党和政府制定就业政策、完善就业服务提供基础依据,根据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安排,国家统计局今年将继续组织开展劳动力调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查范围: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城镇和乡村地域。

 

  二、调查登记对象:国家统计局按照抽样方法抽中的本社区(村)家庭户和集体户。应在被抽中户中登记的人是:

 

  (一)调查时点居住在本户的人;

 

  (二)本户户籍人口中,外出不满半年的人。

 

  三、调查时间:一般为每月1016日,如受法定节假日影响,调查时间作适当调整。

 

  四、调查方式:由政府统计调查机构派调查员到本社区(村)被抽中的住户家中进行登记。调查员入户登记时,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颁发的工作证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各级政府统计调查机构和调查人员,对调查对象的个人信息必须予以保密。

 

  请社会各界特别是被抽中作为调查对象的住户,积极支持配合政府统计调查工作。

 

  国家统计局 

  20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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