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5765721591/2021-1886605
  • 发布机构:县统计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10-27
  • 公开日期:2021-10-2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转发《岳阳市统计局 岳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化肥施用量统计工作的通知》《岳阳市统计局 岳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建立农业农村统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统计局   2021-10-27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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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

为进一步提高化肥施用量统计调查工作整体水平,加强源头数据质量全程控制,全面客观真实反映我县化肥减量工作情况,现将《岳阳市统计局 岳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化肥施用量统计工作的通知》《岳阳市统计局 岳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建立农业农村统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华容县统计局

2021年10月27日

岳阳市统计局

岳阳市农业农村局

岳统发〔2021〕9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化肥施用量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提高化肥施用量统计调查工作整体水平,加强源头数据质量全程控制,全面客观真实反映化肥减量工作情况,根据《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化肥施用量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职尽责

各县(市、区)统计、农业农村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化肥施用量统计监测工作对推进洞庭湖周边地区化肥使用减量工作、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作为,创新思路,周密谋划部署化肥施用量统计监测工作,让统计数据充分展示农业产业高效绿色发展成效,为各级党委政府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农村生态文明提供科学决策的依据。

二、夯实基层基础,着力提高质量

各县(市、区)统计、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以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加强队伍建设,健全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形成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统计方法制度的学习,严格按制度开展统计工作,依照化肥施用量指标的统计口径、指标解释以及报送时间等规定,规范数据采集、汇总、审核、评估等全过程,认真履行职责,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切实保障化肥施用量指标的源头数据质量。加强统计业务培训和指导,不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指导乡镇(涉农街道)建立全面、统一和规范的化肥施用量原始数据及汇总结果的统计台账,按照规定存档并安排人员负责台账管理。

三、密切沟通联系,形成多方合力

(一)建立联席机制。各县(市、区)统计和农业农村部门建立化肥使用量专项抽样调查制度,开展抽样调查工作,共同审核、评估、使用抽样调查结果,确保数据的科学性、唯一性、真实性。抽样调查评估后,县一级统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数据至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做到即录即审。

(二)强化规律审核。各县(市、区)统计部门要保留整理好历次农业农村部门提供的盖章凭证,做到取数有痕、数出有据、来源明晰。同时,县一级统计部门对于农业农村部门提供的数据,要通过近几年的化肥施用量变化情况进行趋势性分析,当出现数据增减幅出现异常,不符合社会生产发展的规律和正常趋势的立即核实,联系农业农村部门查明原因。

(三)科学规范评估。按照加强统计数据协调性评估的要求,各县(市、区)统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对化肥统计数据定期组织协调性评估,可邀请农业相关专家参加的专题座谈会,对本地区的化肥统计数据,从调查方案的执行是否科学、规范,统计范围是否准确,指标计算方法是否合理,资料来源是否可靠,有无人为干扰统计数据现象等严重影响数据质量的问题等方面进行综合性审议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

四、深入调查研究,提供优质服务

各县(市、区)统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定期到农业重点地区、种粮大户和农业合作社开展关于化肥施用量指标的实地调查研究,深入田间地头,实时掌握第一手资料和最新动态,及时客观地为党委政府提供优质统计服务。调研中要全面细致地了解基层真实情况,全面准确掌握化肥施用量实际情况;调研后要结合调研收集的情况、意见和建议,及时撰写调研报告,报上级统计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用准确及时的化肥施用量统计数据真实客观地记录我市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成效。

 

岳阳市统计局            岳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25日

岳阳市统计局

岳阳市农业农村局 

 

岳统发〔2021〕12号

  

 

关于建立农业农村统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农业农村局:

为切实解决中央环保督察组指出岳阳市化肥减量数据虚假失真问题,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同时为充分发挥部门之间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统计工作体系,全面客观真实反映我市农业农村经济形势运行情况,加快推进岳阳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经市统计局、市农业农村局研究,决定建立岳阳市农业农村统计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统计局、市农业农村局组成,市统计局、市农业农村局局长担任召集人,分管农村统计工作的副局长为副召集人,两局相关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农业农村调查队。

二、工作职责

统计部门:按照统计法要求,通报近期农业农村相关经济指标运行情况。

农业农村部门:通报近期农业农村主要工作基本情况,调查、汇总有关数据及存在的问题。

(一)分析农业农村工作形势。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针对每季度和年度农业农村工作的主要情况,定期通报有关农业农村统计工作基本情况,实现信息共享。分析全市农业农村工作中各项指标运行态势,预测发展趋势,发现存在问题,提出应对措施。

(二)开展统计工作联合行动。联合开展有关农业农村统计数据抽样核实工作。统计部门按照统计法要求统计相关数据作为法定数据,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工作需要统计数据仅作参考。联合开展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现状调查等工作,确保部门数据相互衔接。

(三)加强基层统计工作培训。制定农业农村统计基层统计人员年度培训计划,开展业务培训和指导,加强基层统计工作建设,规范基层数据统计台账。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委托副召集人组织,市统计局、市农业农村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原则上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准备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

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的会议意见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形成会议纪要,会议决定的事项由相关科室负责承办实施。

四、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农业农村统计工作沟通协调,积极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互通信息,数据共享,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并针对农业农村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本机制由市统计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岳阳市统计局       岳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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