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5765721591/2021-1813258
- 发布机构:县统计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3-30
- 公开日期:2021-03-3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各股室、队、中心:
《华容县统计局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华容县统计局党组
2021年3月29日
华容县统计局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
为进一步强化统计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统计政风行风建设,提高统计队伍素质,认真把握好统计数据质量。根据《中共华容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华委〔2020〕2号)、《中共华容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补充意见》华纪发〔2021〕1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监督,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并提高到新的水平。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着力推动责任落实
一是扛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组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党组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融入到全局各项工作中,做到一同考虑、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考核。严格落实“三为主”“五带头”主体责任,全年主持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不少于4次;上半年度、下半年度各听取一次班子成员和各股室(单位)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汇报,并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年底向县纪委监委书面汇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抓好日常监督管理,带头遵守廉政纪律、带头遵守民主集中制、带头开展谈话提醒、带头落实治陋行动、讲授廉政党课全年不少于2次。定期组织和参加党风廉政建设调研、检查、暗访等活动,积极主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带头遵守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干部人事、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制度和末位表态制度以及“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等相关制度规定;带头开展谈话提醒工作;带头落实“治陋习、树新风”行动,不组织和参与违规宴请等活动。
二是明确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分工。
为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实行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一岗双责,一把手负总责,股室各负其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党组书记、局长 李铭涛: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重点负责统计“四大工程”领域的廉政风险。
党组成员、副局长 魏建国:在鲇鱼须镇太平村驻村办点负责扶贫工作,负责查摆统计局扶贫工作廉政风险点,对扶贫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负分管领导责任。
党组成员、副局长 谢建平:负责查摆值班线及办公室的廉政风险点,对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负分管领导责任。
党组成员 王勇: 负责查摆调查队廉政风险点,对调查队党风廉政建设负分管领导责任。
总统计师 杨颖芳: 负责查摆综合核算股的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对分管股室党风廉政建设负分管领导责任。
明确党组成员王勇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建办主任邱盛芳具体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加强廉政教育、提升干部政治素养
一是加强廉洁警示教育。根据县纪委监委相关文件精神,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必修课,形成学条例、明底线、知敬畏、守纪律的浓厚氛围。采用党课、廉政教育活动和党日活动等方式,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上半年、下半年分别组织一次廉政专题教育和案件警示教育,促使党员干部坚守道德高线、把牢纪律底线。
二是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查工作责任及《意见》《办法》《规定》,切实加强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夯实第一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积极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确保统计法律法规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健全完善统计数据质量控制机制,依法规范统计资料管理,督促统计调查对象依法配合政府统计调查。构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机制,全力推动依法治统向基层和各领域延伸。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坚决遏制虚报、瞒报、漏报现象,矢志不渝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四、严明党内纪律,驰而不息抓好制度建设
1.公示公开“三重一大”事项。局党组对“三重一大”事项严格落实三个程序:事前征求全体班子成员及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事中召开相应会议研究决定,严格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事后通过会议、公示栏或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公开。
2.每年组织2次民主评议会议。年中和年末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对本单位所有“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及执行情况逐项进行民主测评,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测评结果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备案。
3.落实谈话提醒工作。根据《2021年谈话提醒工作安排》,按照“三必谈一报告一说明”要求,做到及时提醒、及时谈话,并于每月25日前将当月谈话提醒相关工作情况报送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1)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每年至少例行廉政谈话1次。
(2)局党组书记对新任股室主要负责人进行任前廉政谈话。
(3)局班子成员对分管干部时刻关注、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
4、制定、落实好“三项制度”。做到财务监管、人员管理、公开办事三大制度完善、制度执行严格、奖惩落实到位。
5、落实考勤制度。每月对上下班情况进行不定时督查2次,并将督查结果及平时掌握的情况一并在全局范围内通报。
6、开展作风督查。每月组织开展1次作风督查,重大节假日开展“纠四风”专项督查,建立问题台账,做到有违纪违规人员、有违纪违规事实、有处理结果、有情况通报。
五、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提高统计执行力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意见》《办法》《规定》。根据省委、市委、县委指示精神,继续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集中精力抓住关键、扭住重点、突破难点,扎实有序推进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更好地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监督功能,为宏观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2.加强统计行风建设。始终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把加强统计行风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内容,坚持以行风建设带动队伍建设,把确保统计数据质量作为政治责任抓紧抓实。开展统计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教育,严守统计工作底线、红线和高压线,树立简洁明快,求真务实地统计新风。坚决纠正党员干部不负责任、不敢担当、不愿作为等行为,对庸政懒政怠政、违反组织纪律等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进行严肃问责。
3.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和违法惩戒力度。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制定统计执法年初规划,每月按进度落实,推进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制度,完善统计违法举报制度、统计执法监督机制和典型案件通报制度,建立统计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执法检查、专项检查等多种形式开展执法,加大统计违法惩戒力度,对各种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实行零容忍,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切实维护统计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统计局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高数据质量的根本保障,我局将不断优化管理措施,全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目标要求,不断提高新形势下统计工作水平,开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局面,为统计行风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
附件:华容县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主要工作安排表
附件
华容县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主要工作安排表
主要内容 |
责任领导 |
责任股室 (单位) |
完成时限 |
召开专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部署会议 |
李铭涛 |
党建办 |
3月 |
党组书记讲授廉政党课 |
李铭涛 |
党建办 办公室 |
4月 |
分管负责人对新任命副股长进行任前廉政谈话 |
班子成员 |
党建办 |
4月份 |
中心组学习讨论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政策文件 干部职工学习讨论典型案件通报 |
李铭涛 |
党建办 |
每季度末 |
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
李铭涛 |
党建办 |
6月份和12月份 |
开展建党一百周年红色教育活动 |
王 勇 |
办公室 |
6月和7月 |
组织开展党纪党规、党风廉政知识测试 |
王 勇 |
党建办 |
7月份 |
开展党内相关纪律、法规的集中学习宣传活动 |
王 勇 |
党建办 |
8月份 |
廉政党课 |
李铭涛 |
党建办 办公室 |
9月份 |
学习统计工作《意见》《办法》《规定》 |
王 勇 |
法规股 |
10月份 |
学习各个统计专业的统计制度 |
杨颖芳 |
投贸社服农业股 |
11月份 |
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
王 勇 |
党建办 |
按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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