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5765721591/2017-1219157
- 发布机构:统计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11-15
- 公开日期:2017-11-1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县域经济壮大战略考核指标修改方案
县域经济壮大战略考核指标修改方案 | ||||||
单位:华容县统计局 制表:国民经济核算股 日期:2016年3月8日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工 作 目 标 及 计 分 办 法 | 分值 | 数据采集 责任单位 |
修改建议 | |
一 | 一组经济运行指标(24分) | GDP (2010年不变价) |
增速达到10%,计5分。每高于或低于0.1个百分点,加(减)分幅度为0.1分。总量居县市系列或区系列前2位的,分别加计0.4分和0.2分。 | 5 | 统计局 | 市定8.5%适宜。 |
固定资产投资 | 增速达到20%,计2分。每高于或低于0.1个百分点,加(减)分幅度为0.1分。总量居县市系列或区系列前2位的,分别加计0.4分和0.2分。 | 2 | 市定16%适宜。 | |||
规模工业增加值 | 增速达到10%,计2分。每高于或低于0.1个百分点,加(减)分幅度为0.1分。总量居县市系列或区系列前2位的,分别加计0.4分和0.2分。 | 2 | 市定8.5%适宜。 |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 增速达到10%,计2分。每高于或低于0.1个百分点,加(减)分幅度为0.1分。总量居县市系列或区系列前2位的,分别加计0.4分和0.2分。 | 2 | ||||
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达到全市平均水平,计2分。每高于或低于0.1个百分点,加(减)分幅度为0.1分。 总量居县市系列或区系列前2位的,分别加计0.4分和0.2分。 | 2 | ||||
二 | 一个赶超目标 (19分) |
GDP | 以当期(2015年)县市区与目标县市区总量比值,减去年同期县市区与目标县市区总量比值,持平的,分别计2分。每高于或低于0.1个百分点,加(减)分幅度为0.1分。 | 2 | ||
规模工业增加值 | 2 | |||||
固定资产投资 | 2 |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 2 | |||||
农村居民人均 可支配收入 |
2 | |||||
城镇居民人均 可支配收入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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