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5765721591/2014-1145390
- 发布机构:统计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4-04-11
- 公开日期:2014-04-1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统字〔2014〕18号
华容县统计局关于开展
2014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的函
全县各行政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进一步规范全县统计行为,切实提高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坚决打击各类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确保以企业一套表为核心的统计“四大工程”顺利开展,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内容
(一)统计机构设置及统计人员配置情况,统计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二)统计原始凭证和统计台账设置及保管情况。
(三)统计报表数据质量情况。
(四)统计报表、联网直报上报情况。
(五)统计资料的管理、公布和保密情况。
(六)统计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七)是否存在妨碍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的行为。
二、检查方式
统计执法检查采取单位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全县范围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查,自查中发现问题的,应主动向县统计局政策法规股报告;四月份开始,县统计局将组织执法人员对部分单位进行执法检查。
三、时间安排
统计执法检查从4月份开始,11月底结束检查,12月底完成结案。
四、工作要求
(一)统计执法人员在检查、办案过程中应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二)全县各有关单位应积极配合县统计局开展统计执法,协助县统计局进行调查取证、文书送达等。
(三)被检查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提供统计执法检查必备的工作条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抵制检查,并按照检查内容准备好各类相关资料,主动与县统计局政策法规股联系,便于确定具体检查时间。
联系人:易敬群
联系电话:0730-4168892,13574033396,
二O一四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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