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5765721591/2013-1145383
- 发布机构:统计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3-04-22
- 公开日期:2013-04-2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为认真贯彻落实《华容县2013年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华纠办[2013]2号)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以规范行政审批、转变工作作风和提供优质服务为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以评促纠,以评促建,深化统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为推进统计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政风行风环境。
二、评议对象
机关各股室、队、中心
三、评议内容
评议工作主要围绕六个方面的内容进行:
1、依法办事。坚持依法统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严肃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2、政务公开。实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建立公示、承诺等制度;讲求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认真解决办事拖拉、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定期向社会公布统计数据,实现统计信息共享;健全统计网络体系。
3、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加强统计行政许可工作,提高统计执行力;统计人员恪守统计职业道德,实事求是上报统计资料,反对统计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行为。
4、履行职责。认真履行统计职能职责,统筹兼顾,确保统计重点工作和县委县政府各项中心工作协调发展,提升统计效能,用统计数据和资料反映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动态。
5、制度建设。坚持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主线、以机关作风建设为抓手,建立健全岗位责任、机关管理和统计业务等规章制度,落实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完善受理群众投诉、问题整改和反馈等机制。
6、统计服务。充分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监督等三大职能,加强统计专题调查和大型调查工作,强化统计调研和分析,加大统计服务力度,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为社会各界和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
四、组织领导
成立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不另行文),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德云任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勇任副组长,副局长卢静,党组成员、副局长邱跃华和主任科员李贤斌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贤斌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督查指导、上下协调、考核评比等工作。
五、工作步骤
评议工作分五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底前完成)
1、召开局党组会议,传达县纠风办会议精神,成立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2、制定实施方案,并报县纠风办同意后实施。
3、聘请政风行风民主评议监督员20名,主要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级干部、服务对象中产生,负责对统计系统进行监督和评议,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召开动员大会,做好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分解目标责任,强化工作落实。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初至6月底)
1、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在局机关设立意见箱,公布投诉举报电话(0730-4168880),接受社会各界和服务对象的投诉和举报。
2、组织政风行风民主评议监督员到局各股室、队、中心进行督促检查。
3、采取多种形式(发放意见函、召开座谈会等)向社会各界以及工作和服务对象征求意见。
4、各股室、队、中心对照职能职责开展自查自纠,查找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材料并逐级上报。
5、各股室、队、中心组织干部职工对照岗位职能进行自查自纠,填写《政风行风建设自纠表》,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形成整改书面材料,连同《政风行风建设自纠表》交局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
6、请政风行风民主评议监督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帮助局各股室、队和中心查找问题,掌握典型情况。
(三)公开评议阶段(7月份完成)
1、开展工作讲评,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回头看”,促进整改到位。
2、召开民主评议大会(应有各方面人员参加,包括聘请的政风行风民主评议监督员,参会人数不少于30人),由局各股、室、队和中心负责人汇报本单位开展政风行风评议的情况,服务对象代表进行“面对面”评议,无记名填写调查问卷,最后由县局领导进行集中讲评。
(四)整改建制(9月底前完成)
各股室、队、中心对自查、监督员及群众所反映的各个问题进行认真清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认真进行整改,整改情况要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要报局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报县纠风办备案。
(五)民主测评(9月底前完成)
1、民主测评分为评议代表现场测评和民意调查两部分:一是现场测评。即组织召开民主测评大会,由评议代表对参评单位开展民主评议和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无记名测评,测评对象为机关股室。二是民意调查。由县纠风办委托民调机构采取抽样方式,以基层组织、普通群众(服务对象为主)等对象进行民意调查。
2、9月底前将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总结材料和测评结果报县纠风办。同时,局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督促局各股室、队和中心收集、整理工作资料,形成档案,迎接县纠风办的检查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责任
各股室、队、中心要高度重视此次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要通过深入细致的学习教育活动,提高干部职工对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县纠风办关于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实施方案的要求上来,增强评议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积极主动地参与评议,接受评议,搞好评议。通过政风行风民主评议,促进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和各项工作水平的全面提升。
(二)注重工作落实,做到有序推进
1、各股室、队、中心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和局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调度,扎实完成好每个阶段、每个环节的具体任务,做到落实迅速,不打折扣。同时要注重搞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每项工作要及时形成文字材料,以备检查考核所用。
2、此次评议采取民调测评、现场民主测评、基础工作考核、12345政府热线投诉及处理情况、“政风行风聚焦热线”栏目投诉及处理情况五种方法进行。
(三)认真解决问题,力求活动实效
整个评议工作要务求实效,不走过场。各股室、队、中心要充分发动群众,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及举报电话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和群众意见,查找本股室、队、中心和个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和纠正。各股室、队、中心要将评议活动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和机关效能建设及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认真查找问题、分析问题并解决问题,进一步强化统计功能,全面提高统计公信力。
(二)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办事规则
各股室、队、中心要根据评议结果和民主评议监督员提出的意见与建议,着重围绕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机关效能提高,制订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巩固政风行风民主评议结果。
(三)严明工作纪律,杜绝违纪违规
各股室、队、中心要严格遵守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纪律和要求,严禁编造或提供虚假材料,严禁隐匿或销毁评议资料,严禁修改统计数据,严禁请吃送礼、拉票,严禁弄虚作假等。对违反上述要求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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