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5765721591/2021-1886620
- 发布机构:县统计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4-26
- 公开日期:2021-04-2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为落实国家、省、市信访局关于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简称“专项工作”)要求,根据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华容县统计局2021年信访积案“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华信联办通〔2021〕8号)文件精神,强力推进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结合统计局信访维稳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十四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站稳人民立场,勇于担当作为,严格落实“三到位一处理”要求,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化解信访积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助力“一廊二中心”建设,以优异成绩献礼建党100周年。
二、目标任务
(一) 排查出的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到市赴省进京集体上访、重复上访和极端个人行为倾向的矛盾隐患。
(二)上级督办、领导交办、媒体曝光、网上炒作等涉及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下旬):结合工作实际,周密部署, 精心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目标,明确时限,确保责任到人。
(二)集中攻坚阶段(4月至6月中旬):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围绕既定目标任务,集中力量组织攻坚,切实把各项工作任务抓紧抓实,确保信访稳定“百日攻坚”大行动取得实效。对现有信访积案,各股室、中心、队分别开展全面深入的排查梳理,重点是排查出的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到市赴省进京集体上访、重复上访和极端个人行为倾向的矛盾隐患等方面的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遗漏。对排查出来的信访积案,逐案甄别、分类汇总,建立信访积案台账,上报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并逐案进行交办。
3、总结验收跟踪阶段(7月上旬):“百日攻坚”行动结束时,将组织对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从积案化解层面和工作层面进行“回头看”,巩固信访积案化解成果。对已经化解的信访积案,通过干部下访、入户回访等形式,了解上访人思想动态,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对限时未化解和个别化解难度较大的积案,要调整办案思路,找准突破方向,推进积案彻底化解。抓好信访积案化解总结工作,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制度坚持下去;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努力加以改进。
四、工作要求
(一) 高度重视,强化组织保障。局成立信访维稳“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铭涛任组长,局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室、中心、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切实按照区攻坚活动的总体部署,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精心组织实施。
(二) 严肃纪律,强化作风保障。在信访维稳“百日攻坚”行动中,局机关各股室、中心、队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站稳群众立场,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合法、合理、合情解决群众诉求。加强信访法制宣传教育,厘清工作职责,依法规范工作流程,履行法定职权,坚守法律底线,规范信访秩序,严厉打击违法信访行为。
(三) 精心安排,强化实效保障。一是定期报告和情况通报制度,在“百日攻坚”期间,全面落实“三定一督导”工作法,对专项攻坚工作定任务、定人、定时限,认真抓好专项工作的实施计划、跟踪进度、存在的问题及攻坚质量等,并主动向局领导小组汇报攻坚进展情况。二是督查督办制度。要把督查督办工作贯穿于整个行动的全过程,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工作、强化措施、追究责任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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