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5765721591/2021-1830747
  • 发布机构:县统计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5-07
  • 公开日期:2021-05-0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统计局贯彻落实统计督察工作规定的工作方案
来源:统计局办公室   2021-05-07 09:19
浏览量:1 | | | |

 

为全面贯彻落实统计督察工作规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华容县统计局贯彻落实统计督察工作规定领导小组。由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铭涛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魏建国,党组成员、副局长谢建平,党组成员王勇,总统计师杨颖芳任副组长,各股室、队、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督察贯彻落实情况。

二、迅速安排部署

召开工作协调布置会,对照《意见》《办法》《规定》的要求,安排相关工作。相关人员根据各自职责职能和业务工作要求,对照任务清单开展自查自纠并抓好整改落实。

三、明确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中央《意见》《办法》《规定》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统计工作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全体干部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扎实做好贯彻落实统计督察工作规定的各项工作,作为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全县统计工作的重要抓手和强大动力,积极主动,全力以赴,抓紧抓好。

(二)加强领导,全力准备。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在前段工作的基础上,要严格对标对表《意见》《办法》《规定》文件精神、省委巡视统计专项检查、“五查五看”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逐项整改落实到位。

(三)明确责任,抓好落实。贯彻落实统计督察工作规定是一项全局性工作,要切实履行统计监督主体责任、直接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协同配合,形成合力。要进一步强化大局观念,要协同配合,积极沟通,形成合力,对照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问题清单,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共同推进统计督察准备工作顺利进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