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5765721591/2022-2000743
- 发布机构:县统计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7-18
- 公开日期:2022-07-1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近日,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统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州、各县市区、省直机关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意见》明确了两个总体要求。一是明确了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加快建立完善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统计调查体系和工作机制。二是明确了主要目标。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统计现代化改革要求,从数据质量、统计服务、统计监督、工作保障等方面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的主要目标,并提出到2035年的发展目标。
《意见》部署了七项主要任务。一是建立完善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长效机制。提出构建全面系统、务实高效的常态化学习贯彻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和督办落实机制。二是紧扣重点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要求深化以完善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为重点的国民经济核算改革,围绕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健全统计制度,推动新兴领域统计改革创新,提升统计信息化水平。三是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压实各级各部门和统计调查对象数据质量责任,健全完善统计数据质量监管、追溯、审核、评估机制,多措并举夯实数据质量基础。四是全面提升统计服务能力。要求善于运用统计数据研判形势、科学决策,提高统计调查分析能力,凝聚合力做好重大普查工作,切实加强统计成果开发运用。五是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从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对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统计监督、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等方面,部署提升统计监督效能的举措。六是着力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实施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明确基层统计机构和人员,强化基层工作经费保障,督促统计调查对象履行法定义务。七是加快构建协同高效的“大统计”格局。充分发挥统计部门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强化部门统计工作责任,健全统计协作机制,共同做好统计调查监测分析工作。
《意见》提出了三方面保障措施。从组织领导、工作保障和队伍建设三个方面,提出加强新时代统计工作的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方面,强化各级各部门责任意识,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工作保障方面,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统计保障,配齐配强统计人员力量,保障统计工作经费,支持推进统计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加强队伍建设方面,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抓实教育培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统计干部队伍。
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意见》,既十分必要、非常及时,又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统计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统计工作作出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有关统计改革发展的重要文件。出台《意见》是践行“两个维护”的一项务实举措,将有力推动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在全省落地见效。二是认真落实国家统计督察整改要求的具体行动。去年9月,经党中央、国务院授权和批准,国家统计局对我省开展了统计督察,针对初步反馈的四个方面问题,省委、省政府及时研究制定了我省立行立改十条措施,出台《意见》是重要措施之一。三是全面加强新时代统计工作的现实需要。在新形势下,加强新时代统计能力建设的任务艰巨,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出台《意见》,将有利于解决制约统计事业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推动统计工作更好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省统计局将着力推动全省统计系统深入学习贯彻《意见》,精准把握主要精神、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加快形成常态化长效化学习贯彻落实机制。同时,将及时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的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加强督查督办,确保各项举措和要求落到实处、收到实效。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