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第四批湖南省乡村旅游重点村和第二批湖南省乡村旅游重点镇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湘文旅资源〔2022〕47号)要求,经自愿申报,市州文化和旅游、发改部门推荐,现场考评和专家集中评审,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研究,拟定了第四批湖南省乡村旅游重点村和第二批湖南省乡村旅游重点镇(乡)名单(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口头形式向省文化和旅游厅或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映。接待时间:8:0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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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89991068(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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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拟入选第四批湖南省乡村旅游重点村和第二批湖南省乡村旅游重点镇(乡)名单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