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B0X06621Y/2022-1919628
- 发布机构:县文广新旅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2-22
- 公开日期:2022-02-2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组织部,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党(工)委宣传部、组织部(党群工作部),城陵矶新港区综合管理部,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岳单位:
现将《关于支持促进岳阳文艺事业繁荣发展的十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岳阳市委宣传部 |
中共岳阳市委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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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岳阳市委人才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22日 |
关于支持促进岳阳文艺事业繁荣发展的
十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文艺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中共湖南省委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实施意见》《岳阳市加快省域副中心城市人才高地建设的若干措施》精神,加强岳阳文化艺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人才政策支持力度,在市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适当给予经费支持,促进岳阳文艺事业繁荣兴盛,再创“文艺岳家军”新的辉煌,为产业强劲、开放领跑、绿色示范、人民共富的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贡献文艺力量,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推动优秀文艺精品创作生产
1.加强精品创作主题策划。加强文艺精品项目顶层设计和源头开发,每年年初由市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召开本年度精品创作选题会,重点围绕重大主题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推动每个艺术门类策划推出2-3个精品项目(13个门类),明确项目完成“出品人”“任务书”“时间表”,邀请知名专家学者和媒体公众对其中优秀作品进行研讨、评论和推介,并组织对各门类推荐的精品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对综合排名前10名的优秀作品奖励1-5万元。
2.加大创作成果奖励支持力度。对获得全国性权威文艺奖项、省级重要文艺奖项的作品,以及获得文艺领域重大全国性荣誉的作品或个人,按照1:1的比例进行配套奖励(同一成果获得不同层次奖励的,依最高层次奖项进行奖励)。对投入成本较大且市委市政府前期介入的影视、戏剧等作品,获得全国性权威文艺奖项、省级重要文艺奖项,除配套奖励外,另行给予10-100万元特别奖励。
3.健全文艺采风培训机制。建立“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文艺创作采风培训制度,组织基层文艺骨干人才集中开展采风和培训。由市文联、市文旅广电局牵头,每年组织文艺工作者、文艺爱好者围绕市委、市政府年度中心工作,开展大型主题文艺创作采风和培训活动1-2次,要求参与采风培训的文艺工作者、文艺爱好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创作成果,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优秀采风培训创作作品予以奖励。利用采风创作、蹲点生活、文化支教、双向交流等多种途径,形成文艺工作者常下基层、常在基层的长效机制。对采风和培训活动效果好的,每场(次)给予最高10万元经费支持。
二、建设高素质文艺人才队伍
4.精心培育打造一批名家和“名家工作室”。对新取得中国文联各协会国家级会员资格的,给予1万元创作补贴。指导各艺术门类成立由领军人物牵头的“名家工作室”,开展文艺人才培养和文艺创作,充分发挥“名家”的传承帮带作用。每2年组织评选一次优秀“名家工作室”,每次评选不超过5家,每个工作室扶持资金12万元,分三年拨付,在入选当年、中期验收和结项验收后分别拨付4万元。
5.实施青年文艺人才培育工程。在本土人才(团队)评选项目中,设立青年文艺岳家军支持项目,对45周岁以下青年文艺人才予以激励支持,每次评选总数不超过20人,每人资助2万元,与岳阳文学艺术奖同步颁授入选证书(每3年评一次)。每3年组织和支持一批(10名左右)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文艺家,赴高等院校进行短期培训和进修。对参加高端进修培训文艺人才予以经费支持,每人支持最高不超过1万元。发挥老艺术家、老文艺工作者的“传、帮、带”作用,每3年明确10名“德艺双馨”的老艺术家,点对点结对扶持10名有培养发展潜力的年轻艺术家,根据扶持效果给予老艺术家1-3万元补贴。
6.发挥高等院校人才培养作用。充分利用市内高校艺术院系自主培养拔尖人才、基础人才、门类短缺人才。吸引高校文艺人才充实到市直各文艺家协会主席团,吸纳高校师生成为协会会员,扶持学校文艺社团、业余队伍和各类文化活动骨干。强化职业院校文化艺术类专业建设,鼓励文艺家、民间艺人、技艺大师到职业院校兼职任教。
三、提升群众性文艺惠民活动水平
7.培育支持一批文艺惠民示范基地。利用乡村文化站、文化活动中心等现有基层文化场馆,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开发和老城改造的空置场馆,大力支持和打造一批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展览展示的场所,培育一批文艺讲座、民俗和民间文艺表演、公益演出、公益电影放映等活动为一体的文艺惠民基地。每年评定5家文艺惠民示范基地,每家给予5万元扶持经费。
8.表彰一批优秀基层文艺团队。充分发挥群众性文化组织、文艺剧团、文艺志愿队伍等基层文艺团队“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作用,每2年评选10个优秀基层文艺团队,每个给予5万元经费支持。
四、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9.推动传统文化创新发展。在洞庭南路等历史文化街区打造一批文创中心,用艺术的形式重现老城记忆,在全面保护的基础上,合理、永续利用古城场景,吸引一批形式多样、符合古城特色的文艺精品入驻,予以适当租金减免。同时,大力推进巴陵戏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进社区、进景区。每2年举办一次文化艺术节暨非遗项目展示大赛,探索推动非遗保护与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文化旅游经济深度融合,增强人民群众文化获得感幸福感。对大赛获奖的非遗项目(作品)给予1-5万元的奖励。同时,对高素质民间艺术人才、民俗文化人才,通过购买其文化作品、文化服务等方式,保障其必要收入,从而延续传承地方特色文化。
五、加强和改进党对文艺工作的领导
10.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把文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考核评价体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支持文艺发展的政策,建立领导干部联系作家艺术家制度,加大对优秀文艺人才、文艺作品的宣传力度,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健全文艺志愿者队伍。
加大对文化文艺工作的财政投入,发挥骨干文化企业和小微文化企业等各种市场主体作用,运用市场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艺创作生产和公益性文化活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宣传部门牵头抓总,文旅广电、教育、财政、文联等协同推进,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的文艺工作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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