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6201/2022-1962631
  • 发布机构:县工信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6-24
  • 公开日期:2022-06-2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人才赋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支持措施》的通知
来源:政策文件   2022-06-24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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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人社规〔2022〕22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现将《人才赋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支持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6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人才赋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十条支持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省战略,大力推动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赋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以下十条支持措施。

一、加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依托“湘才创新能力提升工程”,设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卓越工程师培养专项,细分专业开设高级研修班,定向调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推荐参加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实施数字技术工程师特色培育项目,在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开设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训,每年定向培养600名左右数字技术工程师。

二、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项扶持计划。“新湖南贡献奖”中小企业先进个人重点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主要负责人中遴选。获评“全国优秀企业家”“湖南省优秀企业家”的,获评后两年内所在企业主体税种(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税收增长超过10%的年份,分别给予优秀企业家50万元、20万元奖励。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个人或团队参评“湖湘制造先锋”,获奖者视贡献程度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依托“湘企英才”人才工程,3年内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轮训一遍。全省每年培训2000名以上高层管理人员、5万名以上中层经营管理骨干。对社会化培训机构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取得显著成效的,支持认定为省级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并择优给予支持。

三、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组织员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深化校企合作、产训结合,鼓励校企实施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对培训培养中级工、高级工的,每年分别按每人6000元、8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建设国家技能根基工程培训基地,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与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竞赛集训基地,支持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结合产业发展需要兴办技工学校。开展湖湘工匠引领计划,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突出成就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在评选湖湘工匠时给予倾斜。

四、贯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技能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结合实际开展具有企业特色的技能练兵和比武,对在国家级、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技能人才,可以破格晋升相应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积极推行“新八级工”制度,对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在原有高级技师资格基础上,增设“特级技师”“首席技师”,并与岗位工资挂钩。搭建人才立交桥,取得高级技师、技师国家职业资格的一线工程技术类高技能人才,经单位考核推荐可直接参评工程系列相关专业副高、中级职称评审(考试)。大力支持已备案的行业龙头企业发挥技术优势和组织优势,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一对一”人才评价服务。

五、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职称专场评审。进一步畅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建立职称申报兜底服务机制。主动对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需求,提供“湘产专场”精准人才评价服务。放宽学历、资历、台阶、年龄等门槛限制,不唯“帽子”,坚决破除“四唯”,特别是不搞论文著作“一刀切”,探索把企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纳入评价标准,特别优秀人才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对新职业、新业态可单设评价标准开展产业专场职称评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人才工作者可参与省人力资源服务协会组织实施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专场评审,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水平。

六、助力搭建博士后等科研攻关平台。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博士后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对处于行业领先或在“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有突出表现的,积极推荐申报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对博士后站点建设、博士后科研项目和日常经费加大资助力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积极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引进青年博士,并给予专项培养资助经费。支持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高级技师、高级职称的人员比例不低于70%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建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支持研发人员30人以上(生产制造型)或研发人员占比20%以上(研发设计型)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对拥有博士和高级职称专家的重点考虑。

七、单列政府津贴等人才计划指标。在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以及省优秀专家的推荐选拔中,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单列推荐选拔指标,进一步加强企业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开展“湘领军专家+专精特新”发展论坛活动,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搭建各类学术技术交流平台,创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人才活动品牌,通过行业领军人才示范带动,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人才队伍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

八、引导鼓励优秀青年人才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就业兴业。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于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上述政策实施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积极推荐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创办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留学人员回国创业资助项目。支持参加“创客中国”湖南省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对获得优胜项目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强融资、精准服务、资金奖补等方面支持。

九、开展专家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行动。定期开展“院士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行”活动。鼓励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大型国有企业各类专家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专家服务团、博士后科技服务队等方式对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需求,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集中的产业园区建立专家服务基地和专家直联服务点。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设立“产业顾问”“首席专家”等特设岗位,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按有关规定到企业兼职、挂职、参与项目合作并取得合法报酬,服务期间取得的工作业绩可作为职务晋升、岗位竞聘、绩效考核、评优奖励等重要依据。

十、强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人才资源供给。定期发布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人才需求目录,开设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益性招聘专场,组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面向全国知名高校开展“智汇潇湘”系列引才活动,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集中的产业园区用工用才服务保障力度;引导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人力资源服务协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招聘、人才寻访、培训、外包管理咨询等人力资源保障服务;依托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人事人才金保工程”,打造“企才通”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人才服务全覆盖,满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人才招聘、引进、培训、管理全方位需求。

以上政策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6月22日止,其中本措施有明确时限规定的,从其规定;国家出台相关支持政策的,遵照执行。

相关链接:支持人才赋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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