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6201/2013-1145135
- 发布机构:工信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3-08-19
- 公开日期:2013-08-1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印发《工信系统争项争资工作流程》的
通 知
各股室:
《工信系统争项争资工作流程》已经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三年八月十二日
附:工信系统争项争资工作流程
1、上级主管部门(工信部、财政部或省经信委、财政厅)根据年度计划和产业扶持政策,下达申报项目的通知;
2、县工信局根据通知规定支持的项目类型与分配的指标,经企业申请,由相应股室对本县实施的项目进行考查、筛选,提出候选名单,经集体研究后,通知企业做申报资料。
3、企业根据通知精神,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公司制作资金申请报告,并在湖南省“四千工程”项目库进行网上申报。
4、县工信局、财政局对企业提供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合格后联合行文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并在网上向上级提交。
5、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组对项目申报资料进行评审,评审合格的主管部门进行实地考察。
6、上级主管部门对拟支持的项目进行网上公示。
7、公示无异议的项目下达资金批复,资金拨到县财政。
8、企业持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经分管副县长、常务副县长签字同意后拨款。
9、工信局下达拨款预审通知单(责任股室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局长签字同意)。
10、财政局凭常务副县长签字的批复文件、工信局预审意见和企业拨款收据,进入拨款程序,由国库支付局直接拨款到企业。
11、企业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使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12、工信局根据企业提供的资金拨付、使用情况每周星期五向县纠风办报备,企业接受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13、项目竣工后,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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