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6201/2022-1988812
- 发布机构:县工信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9-19
- 公开日期:2022-09-1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2022年9月16日,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印发<湖南省生物医药产业链重点品种培育办法>的通知》(湘工信消费品〔2022〕414号,以下简称《培育办法》),对培育做强医药重点品种,进一步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集群(产业链)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问:为什么要制定《培育办法》?
答: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贯彻落实湖南食品医药创优工程,培育一批省产医药龙头产品,带动做强我省生物医药产业链,奋力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结合全省医药产业发展实际,经商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本《培育办法》。
二、问:制定《培育办法》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答:制定《培育办法》的主要依据是:1、《关于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湘政办发〔2021〕44号)。2、《关于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集群(产业链)发展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湘府阅〔2021〕73号)。
三、问:《培育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培育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培育目标、申报条件、认定程序、培育措施等四个部分。
(一)培育目标:“力争到2025年,培育出5个年销售额过10亿元的引领品种,20个年销售额过5亿元的龙头品种,100个年销售额过亿元的主打品种,10个省产医药产品打入国际主流市场;通过培育重点品种,带动企业龙头凸显,力争培育年销售收入过50亿元企业2家、过20亿元企业15家;进而带动行业规模倍增,力争到2025年,全省生物医药产业营收达2400亿元”。
(二)申报条件:要求申报品种及持有企业在满足共性基本条件的同时,按药品和医疗器械两个类别,还应分别满足对应类别的8项或7项基本条件中的至少1项,同时设置了3项否决条件。
(三)认定程序:包括企业申报、市州推荐、资料初审、部门会商、专家评审、目录发布6个程序。
(四)培育措施:包括加强政策支持、开展精准服务、组织宣传推介、实行动态管理4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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