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14E/2022-2023129
- 发布机构:县教体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12-23
- 公开日期:2022-12-2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根据省教育厅等11部门《关于深入推进湖南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17〕37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华容县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管理,确保研学旅行工作顺利开展,华容县研学旅行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门人员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承办机构进行公开遴选,并建立华容县第二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承办机构推荐目录。全县中小学校开展研学活动必须在遴选出的机构中选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与遴选的研学旅行承办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须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登记注册,有研学旅行经营许可资质的机构或由文化旅游行政部门批准的旅行社均可报名申请。
2.有固定的经营和办公场所,且经营场所不得少于200平方米,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申报单位是旅行社的必须符合《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规范》(LB/T004-2013)和《旅行社服务通则》(GB/T31385-2015)的要求。
3.申报单位有明确的安全防控措施,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投诉、不良诚信记录、经济纠纷和安全责任事故。
4.申报单位有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有研学旅行的专业部门或研学旅行培训的专职人员。配置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校外教育专家、研学导师、导游等,开展安全教育和防控工作,为中小学生提供研学旅行教育服务和生活保障服务。从业人员应具有应急救护的基本常识和基本技能。
5.申报单位有完备的研学旅行课程体系和精心设计的研学线路。近三年有多次承接教育部门大规模中小学生活动或500人以上中小学生旅行团队经验。
6.申报单位有投诉处理制度,并确定专职人员处理相关事宜;有投诉电话、投诉处理程序和时限等信息;有投诉信息档案和回访制度。
7.申报单位产权明晰、资产优良,能够承受市场管理风险。购买意外伤害险单人单次不低于25万元。
8.申报单位必须选用已向公安交警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报备,具有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资质,且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车辆。
9.申报单位须与具备研学社会实践资质的基地(营地)签订研学旅行服务合同,并有基地(营地)提供合法有效的相关证照资料,切实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10.申报单位须与华容县中小学校园安全风险防范管理机构签订“华容县中小学研学旅行安全风险防范合作协议”,并建立安全风险防范和化解机制。
二、遴选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承办机构,按以下程序进行
1.书面申请: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机构,可向华容县研学旅行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以下资料:
(1)申报表(见附件);
(2)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3)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4)研学旅行机构或旅行社法定人身份证;
(5)研学指导老师资料(研学指导老师不少于5人,至少有1名具有教师资格资料);
(6)旅行社导游及员工(不少于20人)资料或承办机构员工(不少于20人)资料;
(7)研学旅行精品线路及研学课程资料;
(8)申请单位书面提供一年无服务质量投诉承诺,交旅游部门核查;
(9)与基地签订研学服务合同,并提供基地合法有效的相关证照资料;
(10)与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签订旅游包车合同;
(11)研学旅行服务质量承诺书。
以上材料,申报单位是旅行社的,以上11项资料需提供齐全;申报单位是承办机构的,除第3项外,其余10项资料需提供齐全,第5、6项需提供一年来的社保。申报单位需提交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三份并装订成册,原件评估后归还申报单位。
2.资格初审:华容县研学旅行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对申报单位申报资料进行初审,确定10家申报单位进入推荐目录初选名单。
3.专家评审:华容县教育体育局组织专家及相关人员组成评审组。一是评审组对初选入围的申报单位进行考察打分。主要考核资质证照、员工队伍、合作基地、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情况予以综合打分;二是评审组对入围的申报单位现场陈述予以打分。现场陈述内容包括公司资质、队伍、合作基地简介,研学旅行方面的优势、特点及成功案例等;三是将申报单位考察分数和现场陈述分数分别按70%和30%的比例折算综合排名。
4.结果公示:华容县研学旅行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根据专家组意见研究确定承办机构推荐目录公示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期满且无异议,最终确定进入推荐目录的承办机构。
5.签订协议:与华容县中小学校园安全风险防范机构单位签订“华容县中小学研学旅行安全风险防范合作协议”。
三、注意事项
1.推荐名单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后重新组织公开遴选。期间,实施动态管理,定期评估验收,结果作为准入和退出的依据。
2.有意向的机构请于2023年1月6日17:00前,上报申请材料,逾期不再受理。申报资料上报地址:华容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联系人:蔡明 ,联系电话:0730-4227659。
3.申请单位现场陈述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现场陈述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承办机构在组织学生活动期间,若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移出推荐目录,任何学校不再选择该机构承办研学活动。
5.建立研学旅行承办方退出机制。存在“机构停止运营或失去相应经营资质的”“落实安全措施不力、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服务质量投诉的”“学校、家长投诉超过5例或满意率在80%以下的”“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弄虚作假获得推荐目录管理资格的”“不履行合同,造成一定损失并侵犯学生权益的”等情况之一者,将移出华容县研学旅行承办机构推荐目录。
附件:华容县第二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承办机构申报表
华容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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