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14E/2017-1145065
  • 发布机构:教体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03-27
  • 公开日期:2017-03-2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2017年开展“园丁之家”活动方案
来源:教体局   2017-03-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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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丁之家”活动是教育基金会“爱烛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我会工作要点,2017年将组织30多名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以及26名农村条件艰苦学校教师参加省、市、县组织的“园丁之家”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内容

以实现“教育梦?教师梦”为主题,以交流、培训和学习考察为方式,通过主题培训、公益活动体验、成员间交流、参观教育发达地区学校等活动,开阔视野,增长见识,提高教师综合素质。

二、参加对象、活动线路和时间

今年参加省、市、县“园丁之家”活动的对象共64人:

省教育基金会分配我县参加北京线和上海线活动的各1人,参加对象均为在边远地区学校任教20年以上的农村中小学教师。

市教育基金会分配我县参加贵州线和陕西线活动的各3人,参加对象为近三年受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单位表彰的中小学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或长期在边远地区工作且教龄在10年以上的中小学教师。

本会组织的“园丁之家”活动,参加对象为近三年县级以上最美乡村教师和近三年受到过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各级各类学校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长期扎根在边远学校任教且教龄在10年以上的中小学教师共30人,活动地点在陕西。特别组织农村条件艰苦学校的26名教师在暑假到北京参加活动,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三、活动要求

1.各学校要严格审核参加人员资格,参加活动对象一经上报,中途不得更换,否则取消活动资格。

2.参加人员按指定的路线分别填写省、市、县参加“园丁之家”活动对象审批表,并附“荣誉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各一张。

3.上报材料时间,省级为4月中旬,市、县为5月26日。

4.参加活动人员须身体健康,严格遵守活动纪律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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