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14E/2017-1145067
- 发布机构:教体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04-20
- 公开日期:2017-04-2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为充分发挥基金会的助学帮扶作用,资助家庭贫困的大学新生、中小学生完成学业,促进教育公平,实现求学梦想,经县基金会理事会研究决定,开展“育才行动”——资助贫困学生的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资助对象
1.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华容籍大学新生。
2.因天灾人祸、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高中生、初中生、小学生,重点考虑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一是孤儿;二是父母残疾;三是单亲家庭且是低保对象;四是学生本人或家长长期患重病(疾病诊断证明复印件)、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损失巨大的(所有材料均须有当地政府或民政部门的证明材料等)。
二、资助标准
省资助标准:
1.大学新生每人一次性资助5000元;
2.高中生每人一次性资助3000元
3.初中生每人一次性资助2000元;
4.小学生一次性资助1000元。
市资助标准:
1.大学新生每人一次性资助5000元;
2.高中生每人一次性资助3000元;
3.初中、小学生每人一次性资助2000元。
省“育才行动”资助贫困学生名额分配我县大学新生3人、高中生2人、初中生1人、小学生1人;
市资助贫困学生名额分配华容15人,其中大学新生4人、高中生4人、初中生3人、小学生4人。
县资助人数与标准:
1.大学新生2人,每人一次性资助3000元;
2.高中生6人,每人一次性资助2000元;
3.初中生40人,每人一次性资助1000元;
4.小学生32人,每人一次性资助1000元。
三、资助程序
1.各单位要深入调查摸底,弄清贫困学生底子,根据本会分配名额,确定资助对象。
2.受助学生情况在本校一定范围内公示一周。
3.5月26日(省级在四月底),各单位将贫困学生申请表等资料上报县基金会秘书处,整理后再统一上报(大学新生材料可到8月15日前提交)。
5.在开学前,向受助的大学新生发放资助款,其他受助学生在秋季开学后发放资助款。
四、申报要求
1.上报材料复印件统一用A4纸张,小于此规格的证明材料须粘贴于A4纸上。
2.每生申报材料单独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写序号:申请表—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公示证明材料(学校出具)—录取通知书(贫困大学新生)—家庭贫困证明材料(由村场、街道出具)—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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