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4628065XB/2024-2194785
  • 发布机构: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4-10
  • 公开日期:2024-04-1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陈正良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行政处罚决定公示(华卫医罚[2024]001号)
来源:卫生健康局   2024-04-10 09:14
浏览量:1 | | |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处罚决定日期

行政相对人

名称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种类及金额

公示日期

华卫[2024]001

 

2024/4/9

陈正良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

罚款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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