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4628065XB/2022-1999143
  • 发布机构: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6-20
  • 公开日期:2022-06-2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章华镇南街社区居委会杨复兴卫生室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卫生技术工作案行政处罚决定公示(华卫医罚字【2022】004号)
来源:卫生健康局   2022-06-20 15:39
浏览量:1 | | |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处罚决定日期

行政相对人

名称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种类及金额

公示日期

华卫医罚【2022】004号

 

2022/6/16

杨复兴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卫生技术工作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四十七条

 

罚款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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