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4628065XB/2022-1941723
  • 发布机构: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1-12
  • 公开日期:2022-01-1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绿景仁和诊所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卫生技术工作案行政处罚决定公示(华卫医罚【2022】001号)
来源:卫生健康局   2022-01-12 11:23
浏览量:1 | | |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处罚决定日期

行政相对人

名称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种类及金额

华卫医罚【2022】001号

2022/1/7

毛春姣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卫生技术工作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

罚款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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