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4628065XB/2022-1941590
  • 发布机构: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3-23
  • 公开日期:2022-03-2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东山镇三郎堰居委会卫生室未将医疗废弃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或容器》案行政处罚决定公示华卫传罚(简)【2022】007号
来源:卫生健康局   2022-03-23 09:38
浏览量:1 | | |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处罚决定日期

行政相对人

名称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种类及金额

华卫传罚(简)【2022】007号

2022/3/22

刘毅

未将医疗废弃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或容器》

《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

警告、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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