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4628065XB/2022-1998073
- 发布机构: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9-27
- 公开日期:2022-09-2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卫函〔2022〕50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国庆假期前后
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22年国庆假期前后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确保院感“零”发生,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现就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抓责任落实。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的复杂形势,始终把院感防控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坚持“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底线思维,从严从实从细抓好防控工作落实。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为院感防控“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调度,靠前指挥,确保责任压实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分管负责人要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专门研究感染防控工作,持续抓好问题整改,不断完善防控机制。
各单位要建强配齐院感防控队伍。100张以下使用病床配备2名专(兼)职感控人员;100-500张实际使用病床配备不少于4名专职感控人员;500张以上实际使用病床,按照每增加150-200张实际使用病床增配1名专职感控人员;各科室应当至少指定1名医务人员,作为本科室的兼职感控人员。
二、抓重点环节。
1、发挥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哨点作用
预检分诊严格实行“一扫四查一问一更新”,即扫场所码、查健康码、查行程码、查体温、查是否正确佩戴口罩,问流行病学史(特别是近期是否有涉疫地区旅行史),每日更新中高风险地区提醒。未设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对红黄码就诊人员或具有新冠肺炎相关表现的患者,限制进入、就地管控,立即登记报告,按要求尽快转至设置发热门诊医疗机构,全程严格闭环管理,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对发热、咳嗽、流涕等“十大症状”患者、购买“四类”药品人员立即登录“湖南省疫情预警快速登记小程序”上报。已设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对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按规定路线引导发热门诊就诊,严格落实就诊患者核酸检测“应检尽检”要求,并做好结果反馈前的留观管理,坚决防止阳性感染者在医疗机构内部的交叉感染或从医疗机构再次流入社会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确保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严格住院患者及陪护探视管理
要加强病区管控,合理确定床位使用比例,科学设置并利用好隔离区域或过渡病房,严控加床、严控陪护、严控病房人群聚集。对新入院患者和陪护人员落实核酸检测“应检尽检”。非急诊新入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应先行核酸检测阴性才允许进入病房,急诊新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应在过渡病房完成核酸检测阴性或完全排除新冠肺炎后才能转人普通病房,病人转出后过渡病房要即时进行清洁消毒。严格陪护及探视管理,非必要不探视、不陪护,确需陪护的,原则一人一陪护并相对固定。患者及陪护人员均不得随意进出病区,外出检查时严格限制行进路线和活动范围,凭证出入病房。住院患者在病情允许的前提下应当佩戴口罩,陪护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卫生。门诊和住院病区严格实行健康码、行程码、流行病学史二次排查。所有工作人员、住院患者及陪人健康码、行程码实行一日一查。
3、严格开展核酸检测
采集标本时,要根据不同采集对象设置不同的采样区域,要将发热患者与其他检测人群分区采样,避免交叉感染。采样点应当为独立空间,具备通风条件,内部划分相应的清洁区和污染区,配备手卫生设施或装置。采样点需设立清晰的指引标识,并明确采样流程和注意事项。设立独立的等候区域,尽可能保证人员单向流动,落实“1米线”间隔要求,严控人员密度。对发热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严格实行“应检尽检”,按检测要求检测到位。
4、强化感控培训和应急演练
对不同人群、不同岗位采取针对性培训,提升医务人员疫情防控能力和医疗救治水平,提高后勤等各类人员个人防护能力。各医疗机构要组织全体医务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及相关后勤保障人员登录“掌上华医”APP培训平台等载体进行学习和自测,持续加强医疗人员培训与考核,确保所有医务人员熟练掌握新冠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与技能,具备排查新冠肺炎疾病的意识和能力,培训覆盖率与考核通过率均要达到100%。同时,要增强预见性和主动性,制定不同情形下的应急预案,例如在发热门诊、普通门急诊以及其他诊疗过程中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对发热患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及院内排查,对疑似或确诊患者进行院内隔离、转运和终末消毒等。
三、抓关键细节
1、做好环境清洁消毒
要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要求,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管理,有条件的可进行空气消毒,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等的清洁消毒,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加强对诊疗环境(物体表面、地面等)的消毒管理,对于重点部门高频率接触的物体表面要增加消毒次数。严格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的处理,严格终末消毒。
2、严格执行手卫生
严格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WS/T313-2019),医务人员应当在接触患者前、清洁或无菌操作前、暴露患者血液体液后、接触患者后、接触患者周围环境后5个时刻采取手卫生措施。
3、正确做好个人防护
进一步加强人员防护管理,储备质量优良、数量充足的防护物资。医务人员要根据暴露风险和开展的诊疗操作,正确合理使用医用外科或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手套、隔离衣或防护服等个人防护用品,确保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到位。
4、规范医用织物和医疗废物管理
患者使用过的医用织物,洗涤处置执行《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WS/T508-2016);救治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四、抓督查监管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感染防控巡查整改制度,定期对各科室各部门进行巡查,查找梳理风险隐患,建立问题台账,销项落实整改措施。
1、各医疗机构每周至少开展一次自查自纠,重点部门、重点环节每日进行督导。乡镇卫生院负责辖区内村卫生室督导,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负责城区内门诊部、诊所、医务室、非行政村卫生室督导。
2、每半个月开展一次医疗机构互查(互查安排表见附件1,由组长负责安排),督导院感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到位。
3、县院感质控中心针对自查和互查的薄弱环节进行不定期抽查。各医疗卫生机构将自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于每周一和互查情况表(见附件3)于每月1号、16号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报县卫健局院感微信群。医疗机构凡出现内部感染事件的,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联系人:周樱花 电话:0730-4239868
邮 箱:hryzg2009@163.com
附件:1.华容县医疗机构院感防控互查安排表
2.华容县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及院感风险自查情况汇总表
3.华容县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及院感风险互查情况表
华容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9月25日
附件1
华容县医疗机构院感防控互查安排表
组次 |
互查机构 |
督查联系人及电话 |
1 |
人民医院 中医医院 妇幼保健院 精神病专科医院 |
蔡玲霞(组长)13974077000 杜 娟 13117301825 张慧英 17707304908 刘层香 15675088812 |
2 |
注滋口镇中心卫生院 幸福卫生院 团洲乡卫生院 插旗镇卫生院 |
沈慧容(组长)15080957910 包 慧 15273018350 周 葵 18390098383 白艳萍 13487729593 |
3 |
章华镇卫生院 胜峰卫生院 万庾镇卫生院 |
孟 晖(组长)15115039806 陈 露 13762009841 吴 蓉 13657303776 |
4 |
北景港镇中心卫生院 新河乡卫生院 操军镇卫生院 |
陈离离(组长)13807404658 张 婷 15273016234 陈 驰 18817039827 |
5 |
鲇鱼须镇中心卫生院 宋家嘴卫生院 梅田湖镇卫生院 新建卫生院 |
丁 丹(组长)15073071877 肖 晓 13975077700 刘宇琴 13873077115 刘 欢 17382068081 |
6 |
东山镇中心卫生院 塔市驿卫生院 洪山头卫生院 |
刘华峰(组长)13973044560 张 艳 15073095697 肖 杨 17773098690 |
7 |
治河渡镇卫生院 三封寺镇卫生院 禹山镇中心卫生院 终南卫生院 |
欧阳美香(组长)13874040725 李 寅 15073088969 祁 浩 18390156846 刘先祥 13327202686 |
8 |
华容杨氏医院 华容仁泽肾病专科医院 华容优伢仕口腔医院 华容康乐精神病医院 |
陈 谋(组长)18684979118 周 艳 13974074429 余华利 15200282738 肖球云 13469273996 |
9 |
华容怀岳医院 华容怀湘医院 华容济民疼痛病医院 华容爱尔眼科医院 |
易淑兰(组长)19918073759 李丽君 17773071927 曹华琪 17347517885 匡 丹 18773088875 |
附件2
华容县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及院感风险自查情况汇总表
医疗机构(盖章): 分管负责人签名:
序号 |
督查机构(科室) |
主要存在的问题 |
整改措施及时限要求 |
整改情况 |
备注(亮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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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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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人: 督查日期:
附件3
华容县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及院感风险互查情况表
督查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
类别 |
排查事项 |
存在问题 |
整改要求 |
预检分诊 |
是否督促正确佩戴口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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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测量体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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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扫场所码,查验湖南省电子健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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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人员是否查验通信大数据行程码、问流行病学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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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动态更新全国中高风险地区公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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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行单一入口进与单一出口出的人流单循环、设置一米线,有醒目的指引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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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医务人员值守,熟知红黄码及发热患者的处置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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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检分诊医务人员个人防护是否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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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规范登记就诊患者相关信息(对未扫码或未带身份证的人员及红黄码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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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是否按规定路线引导发热门诊就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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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落实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登记报告制度,并引导其转诊至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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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热门诊(诊室) |
是否24小时值班、并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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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规范登记患者信息(查看患者登记本)、询问流行病学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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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对所有发热门诊就诊患者进行核酸检测、血常规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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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酸检测结果是否在4小时内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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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酸检测结果反馈前,患者是否留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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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设置于医疗机构独立区域的独立建筑,标识醒目,具备独立出入口,院内是否留有专门区域,对黄码的就诊人员进行隔离观察,并及时进行核酸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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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照“三区两通道”改造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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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冲区与清洁区、污染区之间是否有物理隔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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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独立挂号、收费、药房、诊室、治疗室、抢救室、检验科等医疗功能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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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诊室 |
是否落实“一患一诊室”“1米线”“隔位坐”等防控措施,避免人员无序聚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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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区管理 |
病区是否做到24小时门禁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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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区是否设置过渡病房,单人单间安置,洁具用品单独使用,配置医疗垃圾桶,建立专门消毒登记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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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严格陪护及探视管理,凭陪护证进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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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是否先检测核酸再入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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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对住院患者和陪人进行健康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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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酸采样 |
采样点是否为独立空间,具备通风条件。内部划分相应的清洁区域和污染区,配备手卫生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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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防护 |
工作人员、病人、陪人是否正确佩戴口罩,工作人员是否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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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消毒 |
是否做好诊疗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地面等)、医疗器械、患者用物的清洁消毒,患者出院后是否规范实施终末消毒,建立专门消毒登记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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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液的浓度是否符合要求,工作人员是否知晓消毒液的配制方法,保洁工具是否分区使用和放置,标识是否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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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卫生 |
手卫生设施(擦手纸、洗手液等)是否配备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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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消是否在有效期内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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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是否熟练掌握洗手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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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是否及时洗手或使用手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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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 |
医疗废物分类是否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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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收集、封口、标签、是否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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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与回收人员是否认真交接数量,并双签名(查看医疗废物登记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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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转运是否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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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 |
是否进行院感、新冠防控知识培训,资料是否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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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是否掌握防护级别、发热病人或疑似新冠病例的处置流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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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是否掌握院感、新冠相关知识(防控方案、诊疗方案、医疗废物管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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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菌操作 |
无菌液体、消毒剂是否有启用时间,在有效期内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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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物品、无菌包是否在有效期内、消毒灭菌及保存是否规范,是否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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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管理 |
工作人员健康管理是否登记造册。每天实行100%两码查验、100%测量体温,核酸检测按频次检测,疫苗接种应接尽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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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储备 |
试剂、耗材、防护物资储备是否不少于30天的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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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预案 |
是否完善感染防控制度、工作流程和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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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
专职院感管理人员配备是否达标,临床及医技科室是否设有感控督导员,是否开展院感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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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开展院内自查,并建立排查台账,医院分管负责人是否每月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部署调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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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人: 督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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