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4628065XB/2022-1942700
  • 发布机构: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4-04
  • 公开日期:2022-04-0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华容县卫生健康局国有资产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卫生健康局   2022-04-04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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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卫发〔202215

 

 

关于印发《华容县卫生健康局国有资产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医疗机构:

现将《华容县卫生健康局国有资产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守执行。

 

 

华容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4月1日

 

 

 

 

华容县卫生健康局

国有资产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国有资产资源清查处置工作,进一步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强化存量资产盘活、创新资源要素驱动,充分发挥国有资产资源效益,确保资产保值增值,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和《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8号)及《华容县国有资产专项清查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全面摸清国有资产资源家底,加快清查处置闲置国有资产资源,加强国有资产资源监督管理,力争多为财政作贡献,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国有资产管理向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和信息化方向发展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应报尽报按照全领域、全口径、全覆盖的要求,拓展清查的广度和深度,重点关注资源性资产、无形资产的存量及使用状况。

(二)应归尽归。改进资产归集方式,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量做到“四权”归一。加强特许经营权、商标、国家地理标志、地方公共品牌等无形资产的归集。

(三)应收尽收。各种国有资产收益一分不漏上缴县财政。

(四)应改尽改。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问题为抓手,全面查漏补缺,坚决将清查出来的问题整改到位。

(五)建章立制。以本次专项清查为契机,坚持当下改、长久立相结合,建立资产管理长效机制,巩固清查工作成果。

三、清查内容

(一)清查对象

2021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清查全系统所有国有资产现状及存量。

(二)清查内容

1.有形资产,包含但不限于:土地、办公用房(含铺面等)通用设备、专业设备、账外资产、廉租房、公租房、其他出租房屋等。

2.无形资产,包含但不限于:国家地理标志、地方公用品牌、商标、知识产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

3.资源性资产,包含但不限于:农林场、水面、公园、湿地、矿产、砂卵石、能源领域资源等。

4.对外投资,包含但不限于:货币投资、材料投资、债券投资、无形资产投资等。

5.特许经营权,包含但不限于:户外广告、加油(气)站、停车场(位)、文印室、食堂、充电桩、公交线路、机动车辆安全环保检测、公园、广场、旅游景点、殡葬项目、大型活动冠名权、特种垃圾清运、危货运输、工程爆破、押运、出租车、自来水、污水、燃气、地下管网运营、码头经营等可市场化配置的特许经营权。

四、实施阶段

(一)宣传发动、制定方案(4月1日至4月7日)

1.4月7日前,召开“动员部署暨业务培训会”,启动专项清查工作;

2.4月7日前,各单位按照专项清查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并上报本单位专项清查工作方案,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将任务、责任具体到人。

(二)自清自查、复核检查(4月7日至6月30日)

1.自清自查(4月7日至4月30日)

(1)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动员所有股室、科室、人员参与盘点、清查,填列电子表格并及时汇总。

(2)各单位按照《专项清查表格及资料填报说明》(附件1)要求,填报《华容县不动产(土地、房屋)清查表》(附件2)、《华容县资源性资产清查表》(附件3)、《华容县无形资产清查表》(附件4)、《华容县固定资产(动产)清查表》(附件5)、《华容县对外投资清查表》(附件6)、《华容县特许经营权清查表》(附件7)、《华容县资产、资源处置建议表》(附件8)及《华容县国有资产专项清查承诺书》(附件9),于4月28日前报局财务股(纸质表格及承诺书上报时要求单位一把手签字、盖章)。

(3)我局将与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联合成立业务指导组,巡回指导各单位自查工作。

(4)上述资料纸质档和电子档,经局财务股审核后,于4月30日前报送至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2.复核检查(5月1日至6月30日)

在单位自清自查上报资料后,我局将与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组成6个复核检查组,到各单位现场复核检查自清自查情况。

复核检查的主要内容:通过现场查看资料、实物,核对单位资产、资源,看是否还有应报未报、应用未用、应归集未归集、未批先购、超标配置、超额配置、只批不买、变更规格型号购买、超长时间租赁、超低价格租赁、违规处置、应处置未处置、收益未足额上缴等情况。

(三)总结验收、建章立制(10月31日前)

11月30日前,根据华容县国有资产清查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专项清查工作的分类处置验收,各单位形成总结报告,建立资料台账,同时,我局将与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汇总清查成果,并出台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华容县卫生健康系统国有资产清查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王忠富任组长,其他负责人任副组长,副局长黄良炎任常务副组长,各相关职能股室长任成员的卫生健康局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全系统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财务股股长赵清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局属各单位一把手为本单位专项清查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各单位组建专门班子推进落实此项工作。

(二)协同推进落实

局机关成立由各股室构成的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将资产清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完善管理制度

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制度。

六、工作要求

(一)认真学习、精心组织

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全面掌握卫生健康局国有资产清查的各项政策,正确把握国有资产清查的政策界限,并做好对全系统的动员布置和培训工作。同时,还要结合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确保相关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肃纪律、实事求是

认真执行国有资产清查的各项政策制度,在国有资产清查中努力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做到账账、账实相符,切实摸清“家底”,保证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结果真实、可靠。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把关,如实反映存在问题,对于清查出来的问题,要及时申报,不得瞒报虚报。对于清查出来的各项资产损失,要按有关要求取得合法证据或具有法定效力的经济鉴证材料。

(三)加强监管,按时完成

结合这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完善单位资产和财务管理,堵塞漏洞,健全管理制度,建立内部监督、约束机制,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资产、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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