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4628065XB/2022-1919105
- 发布机构: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3-08
- 公开日期:2022-03-0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卫发〔2022〕11号
华容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印发《华容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
分配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卫生院:
现将《华容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华容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3月7日
华容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巩固全县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果,依据《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9〕113号),经研究决定,现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如下:
一、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评价以拨代奖:专项补助资金总额提取不低于补助资金总额5%的金额(绩效因素权重原则上不低于5%)。
(一)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补助资金分配。
2019年元月至2021年12月平均药品(不含中药饮片)销售金额补助:占比40%
乡镇辖区人口数补助:占比30%
卫生院编制人员补助:占比30%
(二)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资金分配。
基本药物采购金额:占比50%
村场人口数:占比20%
门诊人次数:占比30%
实施基本药物绩效评价扣减补助资金:排名倒数五位的乡镇扣减其本年度村级补助资金,具体为:倒数第一名扣减5%,倒数第二、三名扣减4%,倒数第四、五名扣减3%。
(三)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评价。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绩效评价详见华容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华容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评价方案>的通知》(华卫发〔2022〕7号文件)附件3、附件4。
扣减的全部村级补助资金与县卫健局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专项补助资金总额中提取的不低于补助资金总额5%的资金将用于对排名前5名(分为优胜、优秀、优良三个档次)的乡镇卫生院进行奖励,奖金发放具体方式为各乡镇奖补金额=乡镇卫生院基药补助奖励资金总额(提取资金总额、排名倒数前五的乡镇扣减的本年度村级补助资金总额)×[(该乡镇奖补系数×该乡镇奖补前本年度补助资金金额)/Σ(排名前五的各乡镇奖补系数×该乡镇奖补前本年度补助资金额)],第一名的乡镇奖补系数为5,第二、三名的乡镇奖补系数为4,第四、五名的乡镇奖补系数为3。
二、其他要求
各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对村级卫生室专项补助资金管理,要及时将专项补助资金发放到乡村医生,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专项补助资金发放必须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不到位的村级卫生室,除扣减专项补助资金外,乡镇卫生院要跟踪管理,限期整改。乡村医生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资金必须打卡发放,发放金额必须与银行转账流水相符。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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