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4628065XB/2022-1915668
- 发布机构: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2-25
- 公开日期:2022-02-2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卫健党委发〔2022〕3号
关于印发《华容县卫生健康局领导班子
成员分工及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的
通 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华容县卫生健康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已经局党委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参照执行。
中共华容县卫生健康局委员会
2022年2月24日
华容县卫生健康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
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
王中富 党委书记、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疫情防控工作。联系治河渡镇、万庾镇。
责任范围: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对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联点的治河渡镇卫生院、万庾镇卫生院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
责任内容:
1.按照中共华容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2.负责局领导班子及治河渡镇卫生院、万庾镇卫生院的党风廉政建设。督促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发现有不廉洁问题的,及时约谈、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发现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及时报告县委、县纪委监委。每年年底前,将局当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县委、县纪委监委。
3.督促各医疗卫生单位、机关各股室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作风建设相关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建立健全党员干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4.负责对违纪违规重大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5.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旗帜鲜明讲政治,严肃认真开展党风政治生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问责条例,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防止发生腐败问题。
6.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严格自律,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罗会全 党委委员、副局长
协助全面工作,主管组织、人事、纪监、党建、统战、宣传、老干、老科协、妇女、共青团、办点等工作。分管人事股、宣传与健康教育股、党建办,完成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联系血防服务中心、东山镇。
责任范围:协助“一把手”全面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人事股、宣传与健康教育股、党建办、血防服务中心、东山镇中心卫生院、塔市驿卫生院、洪山头卫生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
责任内容:
1.按照中共华容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督促分管股室及联点单位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2.参与搞好局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局领导班子成员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报告局党委。
3.负责人事股、宣传与健康教育股、党建办、血防服务中心、东山镇中心卫生院、塔市驿卫生院、洪山头卫生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对分管的股室、二级单位、联点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廉洁自律的教育与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及时向局党委报告违纪问题,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直接领导的股室、二级单位、联点单位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
4.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严格自律,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李清波 党委委员、副局长
主管计划生育工作。分管计划生育协会、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完成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联系禹山镇、注滋口镇。
责任范围:对县计生协会、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禹山镇中心卫生院、注滋口镇中心卫生院、幸福卫生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
责任内容:
1.按照中共华容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督促分管的股室、二级单位、联点单位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2.参与搞好局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局领导班子成员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报告局党委。
3.负责县计生协会、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禹山镇中心卫生院、注滋口镇中心卫生院、幸福卫生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对分管的股室、二级单位、联点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廉洁自律的教育与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及时向局党委报告违纪问题,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直接领导的股室、二级单位、联点单位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
4.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严格自律,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刘新民 党委委员、副局长
主管基本公共卫生与妇幼、健康乡村振兴、老龄健康(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工作。分管基本公共卫生与妇幼股(健康乡村振兴办)、老龄健康股,完成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联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北景港镇、新河乡。
责任范围:对基本公共卫生与妇幼股(健康乡村振兴办)、老龄健康股(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北景港镇中心卫生院、新河乡卫生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
责任内容:
1.按照中共华容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督促分管的股室、二级单位、联点单位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2.参与搞好局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局领导班子成员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报告局党委。
3.负责基本公共卫生与妇幼股(健康乡村振兴办)、老龄健康股(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北景港镇中心卫生院、新河乡卫生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对分管的股室、二级单位、联点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廉洁自律的教育与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及时向局党组报告违纪问题,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直接领导的股室、二级单位、联点单位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
4.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严格自律,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黄良炎 党委委员、副局长
主管财务、审计、信访、政务公开、联合工会、机关值班等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务股、机关工会,完成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联系精神病专科医院、章华镇、三封寺镇、操军镇。
责任范围:对办公室、财务股、机关工会、精神病专科医院、章华镇卫生院、胜峰卫生院、三封寺镇卫生院、操军镇卫生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
责任内容:
1.按照中共华容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督促分管的股室、二级单位、联点单位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2.参与搞好局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局领导班子成员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报告局党委。
3.负责办公室、财务股、机关工会、精神病专科医院、章华镇卫生院、胜峰卫生院、三封寺镇卫生院、操军镇卫生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对分管的股室、二级单位、联点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廉洁自律的教育与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及时向局党委报告违纪问题,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直接领导的股室、二级单位、联点单位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
4.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严格自律,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袁政文 党委委员
主管项目建设、争项争资、安全生产、爱卫等工作。分管红十字会、爱国卫生工作股、卫生健康事务中心,完成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联系插旗镇、团洲乡。
责任范围:对红十字会、爱国卫生工作股、卫生健康事务中心、插旗镇卫生院、团洲乡卫生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
责任内容:
1.按照中共华容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督促分管的股室、二级单位、联点单位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2.参与搞好局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局领导班子成员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报告局党委。
3.负责红十字会、爱国卫生工作股、卫生健康事务中心、插旗镇卫生院、团洲乡卫生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对分管的股室、二级单位、联点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廉洁自律的教育与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及时向局党委报告违纪问题,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直接领导的股室、二级单位、联点单位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
4.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严格自律,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胡宏良 党委委员、副局长
主管政法工作、综治维稳、普法禁毒、卫计综合执法等工作。分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办,完成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梅田湖镇、鲇鱼须镇。
责任范围:对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办、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梅田湖镇卫生院、新建卫生院、鲇鱼须镇中心、宋家嘴卫生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
责任内容:
1.按照中共华容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督促分管的股室、二级单位、联点单位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2.参与搞好局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局领导班子成员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报告局党委。
3.负责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办、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梅田湖镇卫生院、新建卫生院、鲇鱼须镇中心、宋家嘴卫生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对分管的股室、二级单位、联点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廉洁自律的教育与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及时向局党委报告违纪问题,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直接领导的股室、二级单位、联点单位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
4.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严格自律,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蔡建湘 党委委员、副局长
主管医卫业务、卫生应急、疫情防控、中医药管理等工作。
分管医政医管与规划信息股、疾病预防控制与职业健康股、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股、中医药管理股、120急救指挥中心,完成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联系人民医院、中医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责任范围:对医政医管与规划信息股、疾病预防控制与职业健康股、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股、中医药管理股、120急救指挥中心、人民医院、中医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
责任内容:
1.按照中共华容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督促分管的股室、二级单位、联点单位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2.参与搞好局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局领导班子成员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报告局党委。
3.负责医政医管与规划信息股、疾病预防控制与职业健康股、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股、中医药管理股、120急救指挥中心、人民医院、中医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对分管的股室、二级单位、联点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廉洁自律的教育与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及时向局党委报告违纪问题,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直接领导的股室、二级单位、联点单位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
4.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严格自律,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祝再明 党委委员、县纪委监委派驻卫健局纪检组长
负责县纪委监委派驻卫健局纪检组工作,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责任范围:对局党风廉政建设履行监督责任,对县纪委监委派驻卫健局纪检组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
责任内容:
1.按照中共华容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2.参与搞好局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局领导班子成员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报告县纪委监委。
3.协助局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每年年底前,将局当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县委和县纪委监委。
4.持续深化“三转”,严格落实监督执检工作规则。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央、省委、市委、县委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精神执行情况的督查。
5.组织部署全局及卫健系统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搞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
6.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严格自律,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各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以上应担负的责任,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导致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出现严重问题、重大责任事故和恶性事件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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