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4628065XB/2021-1837595
- 发布机构: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6-23
- 公开日期:2021-06-2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卫函〔2021〕77号
华容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开展2021年半年度医政、药政工作督查的
通 知
各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强化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全面掌握各单位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开展情况,有效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果。按照2021年医政、药政工作要点,经研究,决定从7月5日起开始对相关单位开展半年度医政、药政、医院感染、优质服务基层行等重点工作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0年7月5日至7月20日,各单位具体督查时间由督查组另行通知。
二、督查对象
各县直医疗机构、各民营医院、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及抽查辖区内1家村卫生室。
三、督查内容
1、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落实情况;
2、医疗核心制度、院感、护理等医政基础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3、优质服务基层行开展情况(各乡镇卫生院);
4、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及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落实情况;
5、基层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落实情况;
6、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及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情况;
7、进行处方点评和合理用药工作落实情况;
8、药品短缺信息报送情况。
四、督查方式
采取看现场、查资料、问情况的形式进行(上交一份半年度工作总结),并现场反馈督查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将限期整改。
五、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督查工作,对照相关工作要求开展自查,做好迎检准备工作。此次工作督查情况将作为乡镇(中心)卫生院年终工作考核评分的主要依据。
2、严格按照华容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二O二一年度乡镇卫生院医政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华卫发〔2021〕23号)和《华容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评价方案》的通知(华卫发[2021]4号)要求,逐一落实各项工作,并提供相关佐证资料。
3、督查工作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有关纪律要求,轻车简从、务实办事。
附件:2021年半年度医政、药政工作督查人员及督查单位安排
华容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6月22日
附件
2021年半年度医政、药政工作
督查人员及督查单位安排
带队领导:李建中
第 一 组
组 长:黄 杰
组 员:杨本玉 周樱花 刘 俊
督查单位: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华容爱尔眼科医院、华容济民疼痛病医院、华容杨氏医院、华容仁泽肾病医院、塔市驿卫生院、洪山头卫生院、东山镇中心卫生院、三封寺镇卫生院、胜峰卫生院、治河渡镇卫生院、万庾镇卫生院、章华镇卫生院、梅田湖镇卫生院、新建卫生院、宋家嘴卫生院
第 二 组
组 长:邓自勉
组 员:周志科 吴 婕 彭 帅
督查单位:人民医院、精神病专科医院、华容康乐精神病医院、华容优伢仕口腔医院、华容怀岳医院、华容康雅医院、团洲乡卫生院、插旗镇卫生院、注滋口镇中心卫生院、幸福卫生院、禹山镇中心卫生院、终南卫生院、操军镇卫生院、新河乡卫生院、北景港镇中心卫生院、鲇鱼须镇中心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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