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4628065XB/2021-1837584
- 发布机构: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5-31
- 公开日期:2021-05-3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卫函〔2021〕63号
关于全县医疗卫生单位新冠肺炎疫情
常态化防控工作情况的督查通报
各医疗卫生单位:
5月19 日至20日,县局组织对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开展了一次全面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1、各医疗机构均建立了预检分诊制度。
2、各医疗机构均指定专人负责医院感染防控工作,开展了全员院感防控培训。
3、各医疗机构针对新冠肺炎防控措施、核酸采样等内容多次开展全员培训,并有通知、签到表、培训课件、影像资料等佐证资料。
4、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医院设置了发热门诊,12家建制乡镇卫生院设置了发热诊室。
5、各医疗机构的核酸检测均全面开展。
6、各医疗机构均落实了清洁消毒管理。
7、各医疗机构的疫苗接种保障工作符合工作要求。
二、存在的问题
1、预检分诊的设置及管理不规范。因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冲突,卫生院人员不够,治河渡镇卫生院、幸福卫生院等预检分诊人员没有严格值守到位;预检分诊的流程不符合要求,部分单位未按要求配备有经验的医务人员;预检分诊的工作人员未能熟悉掌握当前国内疫情高中风险区域。
2、发热诊室设置不符合要求。卫生院由于基础设施建设限制,发热诊室未标准设置,不符合“三区两通道”的要求,存在交叉感染的可能,发热诊室没有安排专人值守,如团洲乡卫生院、北景港镇中心卫生院等。
3、首诊负责制落实不严。部分个体诊所没有发热登记本,对发热病人没有按相关要求转诊,新河乡卫生院、注滋口镇中心卫生院、三封寺镇卫生院等门诊病人登记本没有流行病学史询问登记,转诊去向登记不规范,未对转诊病人进行追踪回访。
4、核酸检测“应检尽检”落实不力。胜峰卫生院、新建卫生院、终南卫生院等新入院病人核酸检测不及时,部分住院病人陪人没有进行核酸检测。所有民营医院工作人员核酸检测未做到全覆盖。
5、院感防控工作不到位。医务人员个人防护意识松懈,缺乏处置传染病人医疗废物的知识,医疗废物登记不完整,医疗器械、空气环境消毒不到位,消毒登记不全。如爱尔眼科医院、优伢仕口腔医院、鲇鱼须镇中心卫生院等。
6、新冠疫苗接种医疗保障不到位。团洲乡卫生院、洪山头卫生院等AEFI处置室设置不合理,急救药品不齐全,设施、设备不齐,大部分卫生院抢救设备未处于待用状态。
7、村卫生室疫情风险排查不到位。宋家嘴卫生院、操军镇卫生院等未对辖区内村卫生室进行督导排查。部分卫生院没有村卫生室督导排查的相关记录。今年来没有进行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培训。
三、后段工作要求
1、进一步强化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管理。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设置预检分诊,安排有专业能力和经验的医务人员询问就诊人员症状体征和流行病学史,并对所有前来就诊的病人实行预检分诊。有发热诊室的乡镇卫生院要规范发热诊室的布局和流程,实行严格闭环管理,确保能应对突发疫情和正常医疗服务需要。要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患者实行前置分流,由专人陪同并按规定路线前往发热门诊,防止发热患者与其他患者密切接触。各医疗机构要在预检分诊处和醒目地方张贴新冠肺炎转诊转运流程图、新冠肺炎“十大症状”(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和全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公布转诊电话。严禁接诊有“十大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病人,发现上述症状患者,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统一引导至县人民医院或县中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同时做好人员信息登记并上报。
2、进一步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医务人员个人防护要求》等文件要求,指定专人负责院感防控工作,明确院感防控岗位职责,加强医院内感染监测,及时发现、排查医院感染风险隐患,确保达到“医院内零感染”目标。要明确设置缓冲病房,在新入院病人排除新冠肺炎后再转入普通病房。要加强医务人员、在院患者及陪护、探视人员防护,进入医疗机构人员要求全部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询问流行病学史。加强陪护和探视管理,非必要不陪护、不探视,必须陪护或探视的,应严格限制人员数量和时间,并做好健康状况信息登记。各乡镇卫生院要做好辖区村卫生室的人员培训工作,并对其防控工作进行督导。
3、进一步落实核酸检测工作。各单位要对所有高风险岗位(发热门诊、感染科、呼吸科门诊、急诊科、检验科)人员实行一周一次核酸检测,对所有中风险岗位(除高风险岗位人群以外的其他所有人员)人员实行一月一次核酸检测。所有新入院病人和陪护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开展核酸检测。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在样本转运过程中要做好个人防护。
4、进一步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力度。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教育,提升医务人员和患者疫情防控意识和能力,指导其规范佩戴口罩和保持手卫生,保持就医排队间隔距离,减少不必要探视。
5、进一步严格病区管理。住院病区严格执行门禁管理制度,实施24 小时封闭管理,原则上限制探视住院患者。严格控制住院陪护人员数量, 实施“一患一陪护”制度,原则上不得更换。医院要安排专人每天对陪护人员至少检测2次体温并做好登记。不允许相互串岗,严禁串病房、溜走廊、聚集聊天,防止交叉感染。
6、进一步落实清洁消毒管理。各类环境、公共服务设施要每日清洁、消毒,保证消毒液浓度,增加清洁消毒频次,按规定开窗通风,
7、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处置。各医疗单位要严格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暂存、转运工作,如实称重记录废物数量,及时联系处置公司回收转运,有效进行物体表面及地面的清洁消毒和终末消毒。
8、进一步落实诊所(卫生室)疫情防控工作。诊所不得诊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表现患者,发现相关患者时,应严格执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做好流行病学问诊和信息登记,向卫健局医政股或疾控股报告,并尽快通过120救护车转至设有发热门诊医疗机构。对擅自违规诊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表现患者的诊所,一经发现责令立即关闭,停业接受处理。
9、进一步加强疫苗接种保障工作。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要做好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医疗保障工作,指派有经验的医护人员按时到岗,保障疫苗接种人员的安全。各接种点要保证抢救药品及设施设备的齐全,完善AEFI处置室,所有设备及设施处于待用状态。
华容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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