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4628065XB/2019-1641555
- 发布机构: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9-12-04
- 公开日期:2019-12-0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卫发〔2019〕60号
华容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成立华容县临床用药质量控制中心的
通 知
各医疗卫生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临床用药,提升合理用药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促进医疗机构全面、规范发展,更好地为全县人民健康服务。经研究,决定成立华容县临床用药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为华容县人民医院,李建中、谢国华任顾问,曾岗任主任,黄杰、邓自勉、闵新、李哲任副主任,黄杰(兼)秘书,成员为周志科、张洁、周晓俐、何静驰、刘雅迪、许浩、许蓉、段秋萍、宋志红。临床用药质量控制中心负责组织对辖区内各医疗机构临床用药质量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和评价,以及业务培训、进修学习,对公众进行合理用药宣传,定期开展经验交流和用药研讨等活动。
特此通知。
附:华容县临床用药质量控制中心章程
华容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12月3日
华容县临床用药质量控制中心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一)华容县临床用药质量控制中心(下称质控中心)是由华容县卫生健康局直接领导,依托于华容县人民医院,主要协助卫生健康局对全县各医疗机构临床用药进行全面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和评价的机构。
(二)华容县临床用药质控中心的宗旨与目标是提高全县各级医疗机构的临床合理用药水平,促进各医疗机构安全合理用药,保障用药安全;遴选出华容县临床用药目录。
第二章 质控中心工作职责
(一)在华容县卫生健康局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全县临床用药质量监测工作。
(二)根据华容县卫生健康局工作安排及省、市临床用药质量控制中心工作计划,制定临床用药质量质控规划和标准,并组织落实。
(三)依据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要求,及时修订华容县临床用药质量标准、操作规范、考核标准等并组织实施。
(四)定期对全县医务人员进行临床合理用药知识培训,重点加强基层医务人员及药学人员培训;开展医疗机构临床药学现场评价。
(五)定期对全县各医疗机构实行临床药学业务指导和质量监督、考核、评估,进行工作质量指标的统计、分析,反馈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方案,追踪落实情况。
(六)定期召开临床用药质量控制中心工作会议,研究质量控制中心工作,交流和推广最新临床用药经验。
(七)定期开展药品使用监测数据分析,在数据整理和深度分析基础上,每季度形成监测报告报县卫生健康局。
(八)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与调节,特别是短缺药品、急(抢)救药品、涨价药品的监测报告与调节。对短缺药品组织专家进行讨论确定可替代药物,指导查询和咨询,每季度进行分析并形成监测报告报县卫生健康局。建立常备急(抢)救药物和专科急救药物清单,每季度对全县医疗机构采购使用的药品价格进行分析,将涨价药品进行分类并上报县卫生健康局。
(九)强化药品使用监测预警数据分析、药品使用监测预警过程中的数据安全和管理,不得擅自利用和发布未经授权或超出授权范围的数据。
(十)定期向县卫生健康局汇报质量控制中心工作。年终对质量控制和改进工作进行总结,并以书面形式汇报。
(十一)接受全县各医疗机构临床用药咨询。
(十二)承担华容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质控中心主任工作职责
(一)质控中心主任是我县临床用药质控的负责人,主持临床用药质控中心工作。
(二)定期向华容县卫健局汇报全县临床用药质控工作情况。
(三)定期召集临床用药质控中心会议,讨论临床用药质控工作方案。
(四)组织质控中心专家成员指导全县各医疗机构进行临床用药质量控制并进行日常督查。
(五)组织质控中心专家成员对全县各医疗机构进行临床合理用药培训,对公众进行合理用药宣传。
第四章 质控中心成员职责
(一)遵守临床用药质控中心各项章程,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完成质控中心主任交办各项质控工作。
(二)为全县各医疗机构提供用药咨询及用药指导;
(三)参与临床用药质量中心的各项会议和日常督查工作;
(四)指导全县各医疗机构开展临床用药质量控制,并对医务人员进行带教、培训工作;对公众进行合理用药宣传。
(五)定期参加质控中心会议,认真执行质控中心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
(六)参与指导质控中心各项工作,各成员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及时为质控中心提供有关质控资料;
第五章 质控中心秘书职责
(一)负责日常联系质控中心专家成员,传达中心相关工作安排;
(二)负责日常联系华容县各医疗机构;
(三)负责华容县临床用药质控中心相关质控数据分析、统计,并定期向专家成员汇报;
(四)负责进行专家成员日常及年度会议、检查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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