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4628065XB/2019-1622692
- 发布机构: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9-10-30
- 公开日期:2019-10-3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卫函〔2019〕80号
华容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印发《华容县矿山冶金化工建材等行业
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相关用人单位:
根据国家、省、岳阳市卫生健康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制定了《华容县矿山冶金化工建材等行业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华容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10月29日
华容县矿山冶金化工建材等行业领域
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及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为根本出发点,以改善劳动者作业环境为主要任务,以防范遏制职业性尘肺病和化学中毒高发为核心目标,突出重点单位,加强督导检查,严格监督执法,推动用人单位加强工程防护设施改造,落实职业健康管理措施,努力提高尘毒危害防控水平。
(二)治理范围。
全县范围内所有矿山、冶金、化工、建材等行业领域用人单位,其中,建材行业治理重点为陶瓷、水泥、石材加工等用人单位。对列入本次专项治理的企业要进行全员发动,全面治理,逐企建档,一家不漏。
(三)重点治理内容。
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
2.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和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建立情况;
3.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触重点职业病危害劳动者三类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情况;
4.职业健康检查情况。督促企业落实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职业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禁忌证或疑似职业病应及时报告;
5.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情况。工作场所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确保有毒有害因素浓度、强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6.个人防护情况。为劳动者配备防护手套、防尘防毒口罩和降噪耳塞等有效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其正确佩戴使用;
7.职业危害告知情况。依法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并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作业现场公布职业病危害防治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措施;
相关治理要求见附件3、4、5,建材行业治理要求参照矿山、冶炼行业;
(四)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使矿山、冶金、化工、建材行业领域职业健康相关指标达到以下要求:
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 95%以上;
2.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到 95%以上;
3.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5%以上;
4.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培训率均达到 95%以上。
二、治理步骤和主要任务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10月—11月)。
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要开展调查摸底,摸清核准辖区内矿山、冶金、化工和建材企业底数,建立治理工作基础台账(见附件1、2),并于2019年11月30日前组织辖区内纳入专项治理的企业管理人员集中召开治理工作部署培训会;同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和重点职业病主动监测、职业危害项目申报的相关工作进行宣传、教育、指导和再部署、再安排。
(二)治理整改阶段(2019年12月—2020年7月)。
纳入治理范围的用人单位要自行或聘请专家(机构)对照治理要求(见附件 3、4、5),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查找出的问题,要列出清单,逐项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应当包括当前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资金投入等,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确保限期整改到位。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要加强对治理工作的督促和指导,重点检查整改方案制订、自查表填写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对存在尘毒危害防治措施不落实、工作场所无防尘防毒设施或达不到防尘防毒要求、不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等违法行为且拒不整改的,坚决依法从严处罚。
(三)组织评估阶段(2020年8 月—10月)。
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要查收整治企业填报的自查表(附件4、附件5)及治理后基本情况(附件6),并对填报内容进行现场检查评估,重点评估职业健康相关指标是否达到专项治理方案提出的目标要求。
(四)全面总结阶段(2020 年 11 月)。
局疾控股要对两年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在对治理工作成效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完成总结报告。于 2020 年 10 月20 日前将总结报告以及《治理后用人单位基本情况统计表》《治理后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6、7)报送至岳阳市卫生健康委。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指定专人负责,细化工作任务。要将专项治理与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统筹推进。
(二)突出重点,分类指导。
要对纳入治理范围的用人单位实施分类指导。对于尘毒危害严重、防护管理措施不力的中小型企业,要进行重点监督、重点指导。对于职业病危害防护管理基础好的大型企业以企业自主改进提高为主。
(三)源头控制,夯实基础。
要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管,做好源头防范,避免不符合职业卫生条件的项目投入运营生产。要以落实工程防护措施为核心,紧紧围绕尘毒危害的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大力推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应用。要依法落实职业健康管理措施,不断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水平。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利用多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报道。要组织辖区纳入专项治理的企业管理人员集中召开治理工作部署培训会,宣讲治理工作意义,讲解治理工作要求,发放工作手册和相关报表。对于整改治理工作有特色或成效显著的用人单位,组织召开治理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并利用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推广;对于问题严重且拒不整改的用人单位,要严格执法,并予以公开曝光。
附件:1.治理前用人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
2.治理前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汇总表
3.用人单位尘毒危害治理主要工程技术措施
4.用人单位尘毒危害情况及防护设施自查表
5.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措施自查表
6.治理后用人单位基本情况统计表
7.治理后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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