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4628065XB/2014-1144636
- 发布机构: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4-12-23
- 公开日期:2014-12-2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卫生局
水利局
华卫发[2014]19号
华容县卫生局 华容县水利局
关于对我县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监督监测检查的
通 知
各乡镇(农林场)集中式供水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水资源管理和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有效防范饮用水引起的重大传染病和中毒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以及《2014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湘卫监督发[2014]4号)、《2013年湖南省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方案》(湘卫监督发〔2013〕5号)精神,县卫生局和县水利局将联合对各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和水资源管理方面的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4年9月下旬至11月下旬。具体到各单位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范围
全县各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自建水厂。
三、检查内容
1、供水单位水源类型及水源卫生防护情况,供水范围及供水人口,卫生许可证、健康证持证情况,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2、供水单位水处理设施及消毒设施运转情况,投加消毒剂的名称及消毒方式,消毒产品、涉水产品索证情况;
3、供水单位水质自检情况及水质卫生检测结果报告单;
4、对各供水单位水源水、出厂水和未梢水进行抽样检测;
5、供水单位《取水许可证》办理情况、取水计量设施安装情况和水资源费缴纳情况。
四、检查方法
1、对各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全面调查摸底(详见附表)。同时,督促各供水单位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对硬件设施、卫生防护、供管水人员健康状况等自身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由县卫生局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水厂,下达限期整改意见书。由县水利局对未办理《取水许可证》、未缴纳水资源费、未安装取水计量设施的下达《整改通知书》。
3、组织水利局、卫生局联合执法队伍,对供水单位进行复查验收,对不按期整改的坚决予以立案处罚,对多次督促仍不整改的,书面报告至当地政府。
2014年9月18日
主题词:卫生 水质 监测 通知
华容县卫生局办公室 2014年9月18日印发
(共印70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