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4628065XB/2014-1144618
- 发布机构: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4-03-05
- 公开日期:2014-03-0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卫函[2014]16号
华容县卫生局
关于确定2014年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的
通 知
各乡镇(中心)卫生院、村(场)卫生室、会计财务核算中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3〕14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制发〔2013〕50号)、湖南省卫生厅和湖南省纠风办公室《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中标产品供应配送与采购使用责任约谈制度的通知》(湘卫药政发〔2013〕2号)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召开的全国树医药行业新风、深入贯彻“九不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的配送管理,保障基本药物配送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基层医疗机构用药需求,在申请为我县配送基本药物的部分企业名单中,经广泛征求意见,局党委讨论通过,确定岳阳市新盛医药有限公司、湖南时代阳光医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岳阳瑞致医药有限公司、湖南康福来有限公司、华润湖南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岳阳同安医药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为2014年我县基本药物配送企业。上述6家基本药物配送企业须指定一名业务经理或业务员在我县域内负责药品供应、配送、财务结算及药品回款等日常业务,所有药品明细须经医政股和分管基本药物工作的副局长审核后会计财务核算中心方可回款。
医疗机构与配送企业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认真履行双方签订的《药品购销合同》条款,对已确定的以上6家配送企业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将予以解除配送关系,情节十分严重的,两年内不得参加本县域内药品配送活动:
(一)配送企业不按医疗机构订单及时供货或者供货不足的;
(二)配送企业配送金额与入库金额不符、配送率与入库率未达到90%以上的;
(三)不通过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进行交易的;
(四)供应、配送的医药产品与中标(挂网)医药产品生产企业、质量和价格等信息不相符的;
(五)擅自供应、配送非中标医药产品,不按合同约定供应、配送医药产品的;
(六)供应、配送的医药产品与医疗机构存在回扣或红包的。
(七)其他违规行为。
特此通知
附件:2014年华容县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
2014年3月5日
附件
2014年华容县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
配送企业名称 |
公司账号名称 |
账 号 |
业务经理 或业务员 |
联系电话 |
岳阳市新盛医药有限公司 |
华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6061530005600862012 |
谢 拓 |
13974068071 |
湖南时代阳光医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中国建行长沙湘江支行营业部 |
43001510061052503286 |
沈光华 |
15292012818 |
岳阳瑞致医药有限公司 |
中国农行岳阳东茅岭支行 |
18—387901040010128 |
龚 平 |
15307407089 |
湖南康福来有限公司 |
农行岳阳市分行营业部 |
385901040009502 |
罗 洪 |
13762026192 |
华润湖南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 |
中国银行岳阳市分行南津港支行 |
606757360421 |
谢朝义 |
13974061130 |
岳阳同安医药有限公司 |
中国建行岳阳荣家湾支行 |
43001685066052500801 |
胡钢锋 |
13077132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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