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46279798D/2026-2401280
- 发布机构:县水利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6-07-24
- 公开日期:2026-07-2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相关乡镇水利事务中心:
《华容县2026年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工作(新增奖补项目)方案》已经局党组研究,并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迅速组织落实。
附:华容县2026年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工作(新增奖补项目)方案
华容县水利局
2026年7月20日
华容县2026年小型农业水利设施
建设和管护工作(新增奖补项目)方案
根据《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湘水函[2026]19号)、《湖南省水利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6年小型农业水利建设和管护工作的通知》(湘水函[2026]8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任务
华容县2026年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新增奖补项目)内容为:恢复农村小水源蓄水能力建设,清淤整治一般山塘14处,奖补标准为2.0万元/处;畅通“中梗阻”渠道建设,新建及节水改造规模以下渠道4.5公里,奖补标准为20.0万元/公里;提升山上经济作物灌溉水源保障能力建设,清淤整治山上经济作物周边一般山塘10处,奖补标准为2.0万元/处;整治度汛安全隐患山塘建设,实施蓄水容积1.0(含)-5.0万立方米的骨干山塘12处,奖补标准为10.0万元/处。
二、资金来源
2026年小型农业水利建设和管护工作资金来源按照“省级定量奖补、不足部分由市县自筹”的原则解决,省级奖补资金按照“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下达且奖补资金定量为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40%。华容县2026年小型农业水利建设和管护工作计划定量省级奖补258万元。
三、项目实施要求
1.项目确定
项目由受益村场自主申请,乡镇核实申报,经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现场复核后确定,再报送至市、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所有项目一经确定,实施地点不可更改。
2.工程标准
(1)清淤整治一般山塘及山上经济作物周边一般山塘:清理山塘内淤泥、砂石和垃圾,确保塘底达到原状土层,边坡稳固安全、岸线平顺,并对淤泥妥善处置。一般山塘清淤后蓄水量不少于0.5万立方米(山塘面积不小于5亩)。
(2)新建及节水改造规模以下渠道:对规模以下渠道进行混凝土硬化,以减少渠道渗漏损失,提高输水效率,确保渠道边坡稳定、水流平顺。应保证硬化后渠道断面尺寸(宽×高)不小于0.6m×0.6m。
(3)整治度汛安全隐患山塘:对存在问题的山塘坝体和放(泄)水设施进行除险加固处理,保障坝体安全、放水安全、泄洪安全,全面消除度汛安全隐患;同步清理山塘内淤泥、砂石和垃圾,确保塘底达到原状土层、淤泥妥善处置。
3.时间要求
项目完成现场复核确认后即可开工实施,所有项目应在10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4.实施方式
项目实施原则上由所属乡镇组织,采取“自选、自建、自用、自管”的方式,依法依规依程序组织实施。因技术含量高而受益主体不能自建的项目,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乡镇水利事务中心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5.建设管理
项目按照“三图两卡”(建设前、中、后照片,申报卡、验收卡,详见附2)模式进行建设管理。其中:畅通“中梗阻”渠道项目按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渠道断面尺寸等相关要求实施,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应满足《渠道防渗衬砌工程技术标准》(GB/T50600-2020)、《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 50288-2018)等规范要求;度汛安全隐患山塘整治项目须按照“一塘一策”制定整治实施方案,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后,严格按方案开展整治。
6.项目验收
按上级文件精神,项目验收按照“县级验收、市级核验、省级抽验”方式进行。项目完工后,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林业等部门组织验收对所有建设项目进行全覆盖的验收,市级按项目总数20%的比例进行核验,省级随机抽验。项目须于11月完成县级验收,12月10日前完成市省级验收。
7.建后管护
由所属乡镇水利事务中心对所实施的小型农业水利设施逐处登记造册,明确日常管护责任主体,落实落细管护工作,并报县水利局备案。
8.资金拨付
省级奖补资金计划下达后,对县、市、省级验收合格的项目,省级奖补资金按计划拨付至各实施主体单位,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省级奖补资金不予拨付。
9.信息报送
各乡镇水利事务中心负责报送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项目的情况。7月22日前报送《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每月25日前报送《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项目进展情况表》到县水利局工程股。
10.资料要求
(1)申报资料:按要求填报好申报卡。
①经纬度采用CGCS2000坐标系,坐标须精确到小数点后六位;
②村组申报意见、乡镇及县级审核应手写意见,并签名加盖公章;
③附1张能反映工程全貌的施工前照片;
④申报卡以乡镇为单位,于7月22日前报送至县水利局工程股。
(2)管理资料:工程实施完成后,由所属乡镇负责收集整理建设管理等相关资料,自行存档。
(3)验收资料:工程实施完成后,由所属乡镇填写验收卡并签字盖章,报送至县水利局工程股。验收卡图片要满足“三张照片看过程”的要求,事前、事中、事后照片要选同一角度、同一参照物进行拍摄。
附件:1.华容县2026年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任务表
2.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项目申报卡、验收卡
3.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4.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项目进展情况表
XX县市区-2026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附件2申报卡、验收卡、申报汇总表、验收汇总表、进度情况表 - (排版)(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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