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604B/2023-2136092
  • 发布机构:县财政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9-22
  • 公开日期:2023-09-2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2022年度 华容县长江洞庭湖水利事务中心部门决算
来源:决算管理员   2023-09-22 09:23
浏览量:1 | | | |

  2022年度

  华容县长江洞庭湖水利事务中心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华容县长江洞庭湖水利事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华容县长江洞庭湖水利事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县域内江、湖、河道、湖泊的水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等事务性研究工作。

  2、负责县域内江、湖、河道、中小型水库、水土保持、农饮等相关规划编制和相关重大水利项目的前期运作、项目建设、运行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3、为主管部门提供支持保障的职能。

  4、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华容县长江洞庭湖水利事务中心单位内设机构包括:综合部、财务部、工程事务部、河道治理部、水资源与水土保持部、质监部、规划部。

  (二)决算单位构成。

  华容县长江洞庭湖水利事务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单位本级决算,没有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华容县长江洞庭湖水利事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华容县长江洞庭湖水利事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99.62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27万元,增长46.5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399.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4.64万元,占88.74%;其他收入44.98万元,占11.2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399.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9.62万元,占89.99%;项目支出40万元,占10.0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54.64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2.02万元,增长30.0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六个股级单位合并,人员增加14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54.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74%。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5万元,增长31.5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54.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88万元,占3.35%;农林水(类)支出342.76万元,占96.6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8万元,支出决算为354.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0.5%。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88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包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农林水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包含农林水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

  农林水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防汛(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包含农林水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防汛(项)。

  农林水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8万元,支出决算为302.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4.6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7.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3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7.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7万元,支出决算为0.59万元,完成预算的84.29%,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无法计算减少百分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7万元,支出决算为0.59万元,完成预算的84.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等要求,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无法计算减少百分比。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无法计算减少百分比。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9万元,占10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9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9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0个、来宾6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不属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2022年本部门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无法计算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百分比。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无法计算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百分比。 无法计算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百分比。无法计算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百分比。无法计算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百分比。

  十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四、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 完成每月巡查大堤一次。

  2. 按照上要求党建活动如实开展。

  3. 整体支出绩效按上级要求完成。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部门决算数据分析的目的主要是为管理服务,因此分析中使用的方法,指标应力求简单、直观、有说服力。

  (三)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按水利目标管理单位完成各项指标。

  (四)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按水利目标管理单位完成各项指标满意度达98%。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2年度华容县长江洞庭湖水利事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表格华容县长江洞庭湖水利事务中心.xls

  2022年度华容县长江洞庭湖水利事务中心绩效评价自评报告长江洞庭湖水利事务中心.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