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46279771M/2021-1800911
  • 发布机构:县林业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9-01
  • 公开日期:2021-09-0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林木采伐告知承诺方式审批实施方案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21-09-01 16:21
浏览量:1 | | | |

告知书.doc点击下载
承诺书.doc点击下载
林木采伐申请表4.29.xlsx点击下载

根据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要求,为推进我县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工作,创新林木采伐管理机制,对于人工商品林蓄积量不超过15立方米的,精简伐前查验程序,实行告知承诺和辖区林业站查验方式审批。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行政审批项目的名称及性质

1、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林农个人采伐人工商品林蓄积不超过15立方米(含15立方米)的林木采伐许可

2、行政审批项目的性质:行政许可

二、行政审批项目的设定依据和范围

1、《森林法》第56、57、58、59条

2、湖南省林业局湘林资【2020】1号文件通知

3、华容县境范围内林农个人采伐蓄积不超过15立方米的人工商品林

三、行政审批许可条件

1、林权人填写采伐申请表。

2、出具采伐承诺书,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4、土地承包合同或土地所有权人签字盖章

5、资料齐全,大厅受理,行政审批办审定,对符合采伐条件的,根据便民原则,及时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

四、行政审批实施时间

2020年12月31日。

五、告知承诺实施程序

1、由资源林政股和行政审批服务股提出本实施方案讨论稿,提交局党委会讨论通过,报省市业务主管部门备案后正式实施。

2、制订告知书,通过政务服务网站公开发布,并通过林业站长会议、乡村告示、电视广播新闻媒体、手机客户端等多种形式,及时宣传新森林法和林木采伐运输管理新的政策法规。按照“最多跑一次”的要求,一次性告知采伐申请人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和服务流程,坚持服务点前移,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3、制订林农承诺书范本。

六、加强林木采伐监管机制。

林业局将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投诉举报专项检查以及信用监督等方式,对申请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申请人实际采伐林木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本机关将视具体情况要求限期整改或依法撤销行政许可,符合法定行政处罚情形的给予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七、建立采伐诚信管理

发现申请人作出不实承诺或者违反承诺的,本机关将不诚信行为记入林木采伐失信名单后录入采伐审批系统,将申请人作为严格审核和重点监管的对象,并适时将申请人的不诚信记录推送至政务服务平台、信用湖南等平台,按国家有关要求实施“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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