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46279771M/2021-1886008
- 发布机构:县林业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12-14
- 公开日期:2021-12-1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林业局2021年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局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指导下,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工作部署,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全面落实“四有两责”,着力推进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严格落实监管部门依法履职,生产者诚信守法经营,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用林产品生产健康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一)全县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在较好水平,全年无重大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二)持续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坚持打防结合的原则,组织野保股联合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公安局等部门加强野生动物经营、运输、养殖场所等重点区域进行经常的检查。
(三)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多种手段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工作,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
(四)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推动机关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和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管理更加规范有效,餐饮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防止疫情过后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的发生。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识到位。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局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充分认识到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成立了林业局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各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晏佳贵任组长,分管负责人龙奇峰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长、二级单位一把手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安全办,吴晓华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全局食品安全日常事务处理及监管等工作。各二级机构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监管,统一协调。
(二)加强预防,宣传到位。建立宣传阵地,在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及湿地中心,要对本单位所属职工在林区或芦苇区采摘食用野生蘑菇及时制止,要设立宣传栏和安全警示牌,在办公楼、机关食堂等公共场所,利用标语、电子屏滚动播放“珍爱生命,拒食野生蘑菇”等宣传标语。
(三)突出重点,排查到位。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本单位辖区内有食用林产品种植的个人和企业和机关食堂要加强监管,不定期开展排查。发现有捕猎、交易野生动物的非法行为要及时向局野保股或公安局举报,及时进行查处打击。
(四)加强指导,管理到位。有关业务部门针对自己的业务特点,加强对林业食品安全方面的管理。林业技术推广站、营林股等加强林果业栽培,施肥等管理过程中的调查研究及技术指导,要求尽量施用农家肥。野保股加强林业生产品的病虫测报,及时指导林农使用绿色环保低毒无公害农药,推广无公害防治。法规股加强宣传,以提高群众鉴别野生有毒菌菇的能力,防止误食野生有毒菌菇带来的危害。
四、责任追究
局安全办对各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考评,对工作不重视、不负责任或未进行排查等情况将上报局党委,在全局予以通报批评,出现食品安全等事故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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