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604B/2024-2245242
  • 发布机构:县财政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9-29
  • 公开日期:2024-09-2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2023年度 林业局(本级)部门决算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24-09-29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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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度

  林业局(本级)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林业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县林业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由县自然资源局统一领导和管理。

  负责林业及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指导开展林业产业工作。

  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

  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

  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

  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林种子种质资源普查。

  指导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林业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相关要求,指导实话森林火灾防治规划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监督管理林业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规划,组织指导森林生态补偿。

  负责林业人才、科技、教育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内设办公室、造林绿化股、森林资源管理股、野生动植物保护股、政策法规和改革发展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规划财务股、人事教育股8个股室及机关党支部、党风廉政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表格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956.7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01.57万元,减少50.57%,主要是因为上级专项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956.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56.74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956.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8.57万元,占45.41%;项目支出1068.17万元,占54.5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56.74万元,与上年3958.31相比,减少2001.57万元,减少50.57%,主要是因为上级专项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44.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28%,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113.57万元,减少53.4%,主要是因为上级专项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44.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3万元,占0.83 %;节能环保(类)支出30万元,占1.63%;城乡社区(类)支出341万元,占18.48%;农林水(类)支出1396.44万元,占75.7%;其他(类)支出62万元,占3.3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51.4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844.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5.4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只预算了基本支出,后期为正常追加追补。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3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只预算了基本支出,后期为正常追加追补。

  3、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只预算了基本支出,后期为正常追加追补。

  4、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41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只预算了基本支出,后期为正常追加追补。

  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051.46万元,支出决算为888.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5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厉行节约要求,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13.55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只预算了基本支出,后期为正常追加追补。

  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4.32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只预算了基本支出,后期为正常追加追补。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只预算了基本支出,后期为正常追加追补。

  9、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2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只预算了基本支出,后期为正常追加追补。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8.5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47.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1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奖励金。

  公用经费140.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8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 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1万元,支出决算为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1万元,支出决算为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减少0.4万元,下降12.9%,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1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39个、来宾259人次,主要用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1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1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只预算了基本支出,后期为正常追加追补。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0.6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10.51增加30.14 万元,增长27.2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工资福利及经费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3万元,用于召开森林防火会议、安全生产会议、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及长江经济带造林绿化工作会议等,人数125人,内容为森林防火、安全生产、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及长江经济带造林绿化工作等;开支培训费2.9万元,用于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培训、森林防火培训、林长制工作培训等,人数112人,内容为林业行政执法、森林防火、林长制工作培训等;2023年本部门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4.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18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8.0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3.3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4.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4.59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部门积极组织开展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和责任意识,以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44.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2万元,合计1956.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8.57万元,占45.41%;项目支出1068.17万元,占54.59%。通过成立评价小组,依照相关政策规定、部门职能职责、年度工作计划、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2023年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职责履行等指标完成情况、效益情况进行自评。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从评价情况来看,单位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同时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内部管理流程,严控三公经费,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得到了提升。通过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结果显示,2023年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同本部门的部门决算一同公开。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由于上级交办林业调查监测任务的突发性,一些无法预计和列入年初预算的项目支出,需要在年度中间进行预算追加和调整。

  2、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项目有的存在差异,有待进一步优化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

  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 件

  一、华容县林业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华容县林业局 (本级)2023年决算公开表格.xlsx

  二、2023年度林业局(本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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