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604B/2023-2046278
- 发布机构:县财政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1-18
- 公开日期:2023-01-1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林业系统部门2023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一般性支出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2023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3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3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林业及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生态保护修复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地方性相关县级标准和规程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动态监测与评价。
(2)组织指导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指导实施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石漠化治理、防沙治沙工作。指导林木花卉工作。组织指导退耕还林、利用外资造林、天然林保护工作。承担权限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3)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承担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指导开展林业产业工作,指导开展林业产业工作,指导林下经济产业建设,组织指导培育油茶,楠竹资源培育,指导森林旅游、森林食品、油茶、楠竹、家吴加工业发展,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国家级、省级、市级林业龙头项目申报,开展林业产业统计。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负责林业外来有害生物监测、防治工作,负责森林病虫害监测、防治工作,负责森林植物、林产品检疫工作。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承担权限内国家公园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负责风景名胜地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指导风景名胜地的规划、设计和建设。
(7)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最多跑一次”,林业改革事项,负责林业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初审、送审办结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公开工作,监督实施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落实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林业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指导乡镇相关林业业务工作。
(8)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指导建立林业种质资源库,负责林业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和新品种保护。
(9)指导县森林公安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林业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相关要求,指导实施森林火灾防治规划,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森林公园等保护地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11)监督管理林业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投资项目,组织指导森林生态补偿工作。
(12)负责林业人才、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县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权限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相关的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3)负责林业系统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14)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县林业局要切实加大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的国家公园。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有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规划计财股、造林绿化股、森林资源管理股、野生动植物保护股、森林资源管理监测中心、林长制工作股、林业技术推广站、自然保护地管理股、政策法规和改革发展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机关党支部、防火股等14个股室。
林业系统部门包括林业局本级、塔市国有林场、胜峰国有林场、东湖湿地管理所、湿地保护中心5个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林业系统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林业局本级、塔市国有林场、胜峰国有林场、东湖湿地管理所、湿地保护中心5个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单位收入预算2337.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37.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811.43万元,主要是因为2022年度本单位无项目预算,2023年预算了项目资金。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本单位支出预算2337.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2337.4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811.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5.9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695.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导致工资福利增加及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加主要是因为2022年度无项目预算,2023年预算了项目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337.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1051.46万元,占44.9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627.35万元,占26.8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湿地保护(项)658.61万元,占28.18%。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41.9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95.5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经费、运行维护经费等。其中:业务工作经费支出579万元,主要用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调查监测工作,森林督查卫片年度调查,生物多样性资源调查和外来入侵物种普查,生物防火林带, 事业发展资金,造林绿化(国土)空间适宜性评估及上图入库和芦苇企业解困等方面;运行维护经费116.5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发展和富余职工养老保险公缴部份缴费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2023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表为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9.03万元,比上一年增加47.86万元,增加27.9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保障机构正常运转所需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
本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8.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3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80万元),比上一年减少2.60万元,减少24.3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3年会议费预算1.30万元,拟召开7次会议,人数72人,内容为生物多样性保护会议、森林防火会议、省级森林城市创建会议、林长制工作会议、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森林督察问题整改会议;培训费预算14.86万元,拟开展32次培训,人数581人,内容为林长制培训、林业行政执法培训、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培训、欧投培训 、森林督察培训、森林防火培训、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培训、防扑火培训等;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0万元,2023年度本单位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3.96万元,其中工程类0万元,货物类155.81万元,服务类88.15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上一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3年拟报废处置公务用车0辆,拟新增配置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2023年拟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337.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1.93万元,项目支出695.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单位预算公开表格
一、2023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3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3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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