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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县林业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12-22
  • 公开日期:2021-12-2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2020年度华容县湿地保护中心部门决算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21-12-22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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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华容县湿地保护中心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华容县湿地保护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华容县湿地保护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①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县有关湿地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②在县林业局指导下,编制全县湿地保护规划,拟订全县湿地保护相关标准。

③承担全县湿地保护的事务性工作,及时发现湿地保护中的重大问题,对湿地保护管理提出意见建议。

④承担全县湿地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工作,建立和更新湿地资源档案。

⑤在县林业局指导下,组织实施全县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申报、实施湿地保护项目。

⑥开展湿地保护的科学研究工作,开展湿地保护的交流和合作,承担国际湿地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⑦对授权管理的芦苇场等资产依法进行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承担芦苇场的综治维稳和日常管理工作。

⑧组织实施湿地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

⑨在不影响湿地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参观、旅游等活动。

⑩协助查处违反湿地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湿地保护区界标的设置和管理。

⑪承办县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华容县湿地保护中心内设机构有五个:办公室、规划财务股、人事教育股、资源保护股、监测利用股;下设二级机构六个:江洲芦苇场、洪山芦苇场、集成芦苇场、团洲芦苇场、舵杆洲芦苇场、舵杆洲保护站。下设6个机构为自收自支单位,未纳入预算范围。

(二)决算单位构成。

华容县湿地保护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根据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所属二级机构为一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报表分别单独公开)不包含下属单位或机构。

第二部分 华容县湿地保护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第三部分 华容县湿地保护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801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73.06万元,增长87.18%。主要原因是芦苇场运转资金293.8万元,退捕禁捕奖励金20万元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2.37万元,占95.18%;其他收入38.64万元,占4.8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5.13万元,占35.6%;项目支出515.88万元,占64.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62.37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34.43万元,增长78.15%。主要原因是芦苇场运转资金293.8万元,退捕禁捕奖励金20万元,基础建设10万元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62.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18%。与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34万元,增长78.15%,主要原因是芦苇场运转资金293.8万元,退捕禁捕奖励金20万元,基础建设10万元等。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62.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卫生健康(类)支出2万元,占0.26%;节能环保(类)支出498.2万元,占65.35%;农林水(类)支出262.17万元,占34.3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62.37万元,支出决算为762.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年初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4.4万元,支出决算为20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93.8万元,支出决算为29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湿地保护(项)。年初预算为232.17万元,支出决算为232.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3.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5.0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2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58.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7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0万元,支出决算为1.85万元,完成预算的26.43%,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1.12万元,完成预算的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减少0.12万元,减少45.99%,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0.73万元,完成预算的20.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减少1.32万元,减少64.37%,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2万元,占60.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3万元,占39.4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12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机关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3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73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华容县湿地保护中心2020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0个、接待人次5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华容县湿地保护中心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79万元,用于召开职工党员大会,人数105人,内容为苇场洲土拍卖及商讨苇场生存发展有关事宜;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容县湿地保护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机要通信和应急保障之外公务用途的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围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同时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内部管理流程,严控三公经费,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得到了提升。通过绩效评价结果显示,2020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反映政府用于信息网络方面的支出。如计算机硬件、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建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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